生態環境部發布7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 涉及多種檢驗檢測方法
【化工儀器網 標準發布】近期,為支撐相關生態環境質量標準、風險管控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與國際公約履約工作,生態環境部了發布《環境空氣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廢氣 煙氣黑度的測定 林格曼望遠鏡法》(HJ 1287-2023)、《水質 丙烯酸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1288-2023)、《土壤和沉積物 15種酮類和6種醚類化合物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289-2023)、《土壤和沉積物 毒殺芬的測定 氣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HJ 1290-2023)和《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編碼規則》(HJ 1291-2023)等7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
《環境空氣 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23)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適用于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本標準是對《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15)的修訂,與原標準相比,本標準在適用范圍中增加了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完善了采樣技術要求和前處理、定量方式的性能指標要求,支撐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工作及《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履約監測。
《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1286-2023)
本標準規定了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和相關廢氣參數連續監測系統的組成和功能、技術性能、監測站房、安裝、技術指標調試檢測、技術驗收、日常運行維護、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以及數據審核和處理等有關要求,適用于采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據悉,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有利于推動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標準化、規范化應用,支撐《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0-2015)等標準實施。
《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1286-2023)
本標準規定了固定污染源廢氣中煙氣黑度測定的林格曼望遠鏡法,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灰色或黑色煙氣在排放口處黑度的測定,不適用于其他顏色煙氣的測定。據悉,本標準為首次發布,解決了林格曼黑度圖板攜帶不便、擺放受限、易損褪色等問題,進一步提高煙氣黑度測定結果的準確性和可比性,支撐《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14)等標準實施。
《水質 丙烯酸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1288-2023)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丙烯酸的離子色譜法,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丙烯酸的測定。當進樣體積為25 μl時,方法檢出限為0.08 mg/L,測定下限為0.32 mg/L。據悉,本標準為首次發布,具有前處理方法簡單、靈敏度高、重復性好等優點,支撐《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等標準實施。
《土壤和沉積物 15種酮類和6種醚類化合物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289-2023)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15 種酮類和6 種醚類化合物的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準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乙醚、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二異丙基醚等15種酮類和6種醚類化合物的測定。據悉,本標準為首次發布,填補了土壤和沉積物中醚類化合物分析方法標準空白,拓展了酮類化合物分析對象范圍,操作簡便,易于推廣,支撐土壤風險評估及管控工作。
《土壤和沉積物 毒殺芬的測定 氣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HJ 1290-2023)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毒殺芬的氣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3種指示性毒殺芬同類物P26、P50和P62的測定。據悉,本標準為首次發布,填補了土壤和沉積物中毒殺芬分析方法標準空白。本標準具有準確性好、靈敏度高等優點,支撐《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實施。
《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編碼規則》(HJ 1291-2023)
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環境質量常規監測點位編碼方法和編碼規則,適用于全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庫和渠道)環境質量常規監測點位代碼的編制,以及與監測點位相關信息的采集、傳輸、存儲、處理和服務等。據悉,本標準為首次發布,規范了監測點位編碼工作,在點位信息維護、數據聯網與應用、信息公開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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