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發布——《廢硫酸利用處置污染控制技術規范》
【化工儀器網 標準發布】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廢酸來源于精煉石油產品制造,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基礎化學原料制造,鋼壓延加工,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等行業。
廢酸對皮膚、粘膜等組織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蝕作用,蒸氣或霧能引起角膜炎、結膜炎,并可引起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和支氣管痙攣,化學性肺炎、肺水腫,嚴重者可致死。有些工業廢酸屬于強酸,其中含有鉻、鎳、鉛等重金屬元素,若隨意處置會污染水體和土壤,降低地區的環境功能等級,且重金屬進入環境后無法生物降解,會通過食物鏈傳遞,在人體積累,造成重金屬中毒等危害。由于酸和很多物質都能發生化學反應,會產生很多的危險因素,對人類的健康和生態環境有著難以預測的危害。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廢硫酸利用處置的環境管理,生態環境部現批準《廢硫酸利用處置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本標準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為首次發布,其規定了廢硫酸在入廠、貯存、轉移、利用、處置過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廢硫酸利用產物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環境監測和環境管理要求。
標準適用于廢硫酸在入廠、貯存、轉移、利用、處置過程及廢硫酸利用產物的污染控制,可作為廢硫酸利用處置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設計與施工、竣工驗收、排污許可管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及清潔生產審核等的技術參考依據。
標準中明確總體要求:
1.廢硫酸污染環境防治應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原則,相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硫酸產生量,盡可能對廢硫酸進行綜合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廢硫酸的處置量,控制環境風險。
2.廢硫酸入廠、貯存、轉移、利用、處置過程中,應采取防雨、防泄漏、防腐蝕等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3.廢硫酸“點對點”定向利用時,應使用來源單一穩定、具有一定規模、有害成分清晰、危險特性明確的廢硫酸,并明確利用產物的用途。
4.廢硫酸利用處置設施選址應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劃要求,不應位于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區域、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
5.廢硫酸利用處置設施建設項目應經過充分的技術經濟論證,綜合考慮服務區域廢硫酸產生情況、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城市總體規劃、技術先進性等因素,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工藝類型,應采用環境風險低、自動化程度高的技術工藝及裝備。
6.廢硫酸入廠、貯存、轉移、利用和處置過程應滿足環境保護相關要求。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健康、交通運輸、消防等法律法規標準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環境監測要求:
1.廢硫酸利用處置單位應依據有關法律、《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和 HJ 1250 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制度,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對污染物排放狀況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依法向社會公開監測結果。
2.污染物排放狀況監測包括廢水排放、廢氣排放、廠界噪聲等監測,監測點位、指標、最低監測頻次按照 HJ 1250 和 HJ 905 等相關規定執行。
3.廢硫酸利用處置單位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的,應依據有關法律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標準的發布充分發揮其對危險廢物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和經營許可證核發的重要技術支撐作用。下一步,還要繼續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幫扶,促進廢硫酸資源化利用和妥善處置,推動提升企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和水平。
關注本網官方微信 隨時閱讀專業資訊
- 我國在“天然氣 伴生資源”領域取得突破! 2024-12-16 14:17:36
- 這是全國首個類似裝置,標志著我國在“天然氣 伴生資源”領域取得新突破。
- 2024年版低噪聲施工設備指導名錄正式發布 2024-12-16 10:46:05
- 今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組織開展了低噪聲施工設備遴選工作,經企業申報、地方初審、專家評審和網上公示等嚴格程序,確定了《低噪聲施工設備指導名錄(2024年版)》,現予公告。
- 近3億!江蘇省水利廳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水利發展發展資金預算 2024-12-13 14:18:21
- 日前,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 2025 年水利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4〕77 號),結合江蘇省相關規劃,現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水利發展資金29586萬元。
- 武大團隊突破技術瓶頸 全球首臺超精準測量大氣溫度廓線的大型激 2024-12-12 09:17:47
- 近日,武漢大學電子信息學院及湖北武漢大氣遙感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野外站)易帆教授團隊在大氣溫度廓線探測領域取得了重大突破。
- 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整治修復重點實驗室順利通過專家驗收 2024-12-11 10:20:21
- 近日,經組織專家審議,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整治修復重點實驗室完成了《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中確定的建設任務,達到了驗收要求。
版權與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