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湖南開展2024年科研設施和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財政獎補
【化工儀器網 時事熱點】大型科研儀器是企業和高校院所等創新主體進行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重要工具,也是突破科學前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科技問題的技術基礎和重要手段。大型科研儀器共享的意義在于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釋放科技創新潛能、優化配置創新資源。
日前,湖南省科學技術廳為促進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以下簡稱“科研設施和儀器”)開放共享,切實提高科技資源使用效率,更好服務科技創新和社會發展,現開展2024年科研設施和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財政獎補(以下簡稱“財政獎補”)工作,并發布通知。
通知中明確申請對象為擁有通過財政資金全額或主要出資購置的單臺套原值50萬元及以上,已加入湖南省科研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共享平臺”)的科研設施和儀器,并對外提供了開放共享服務的中央及省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管理單位。
還包括擁有由社會資金購建的單臺套原值50萬元及以上,已加入共享平臺的科研設施和儀器,并對外提供了開放共享服務的高新技術企業及擁有省級以上創新平臺的管理單位。
針對獎補比例及額度,通知中提到:財政獎補比例與管理單位評價考核結果掛鉤,其中,優秀類單位補助系數為10%;良好類單位補助系數為8%;合格類單位補助系數為6%;不合格單位不得參與財政獎補。擁有由社會資金購建的單臺套原值50萬元及以上,已加入共享平臺的科研設施和儀器,并對外提供了開放共享服務的高新技術企業及擁有省級以上創新平臺的管理單位因不參與評價考核,統一補助系數為2%。
同一年度,單臺(套)科研設施和儀器后補助金額最高為5萬元,同一管理單位同一年度補助金額最高為200萬元。
此次2024年財政獎補周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發票開具日期為準)。
不納入獎補范圍清單
一、非檢驗檢測的技術服務:包括委托加工業務,技術服務合同中不屬于檢驗檢測的費用(如打包耗材、技術培訓費用等)等。
二、非科技創新或研發活動的檢驗檢測:產品批量檢驗,商業驗貨,醫學檢驗,環境檢測等。
三、非用于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儀器計量校準、算力服務等。
四、服務機構和用戶之間存在關聯關系或單位內部檢測等。五、非平臺內共享儀器產生的檢驗檢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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