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地球上一切生物賴以生存也是人類生產生活*的最基本物質。不同用途的水質要求有不同的質量標準。有國務院各主管部委、局頒布的國家標準,省、市一級頒布的地方標準,有不同行業統一頒布的行業標準和各大型全國性企業統一頒布的企業標準。
國家規定的各種用水在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和生物性質方面的要求。根據供水目的的不同,存在著飲用水水質標準、農用灌溉水水質標準等。各種工業生產對水質要求的標準也各不相同。農田灌溉用水的水質一般需考慮pH值、含鹽量、鹽分組成、鈉離子與其他陰離子的相對比例、硼和其他有益或有毒元素的濃度等指標。
依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規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護目標,中國地面水分五大類:
Ⅰ類
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
--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Ⅲ類
--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回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Ⅳ類
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
-- 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參考:
一類水質:水質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處理,地表水經簡易凈化處理(如過濾)、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飲用者。
二類水質:水質受輕度污染。經常規凈化處理(如絮凝、沉淀、過濾、消毒等),其水質即可供生活飲用者。
三類水質: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魚類保護區及游泳區。
四類水質:適用于一般工業保護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五類水質: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超過五類水質標準的水體基本上已無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