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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儀怎么讀
閱讀:2051 發布時間:2015-11-13
為了使世界各國生產的噪音計的測量結果互相可以比較,電工委員會(IEC)制定了噪音計的有關標準,并推薦各國采用,1979年5月在斯德哥爾摩通過了IEC 651《噪音計》標準,我國有關噪音計的國家標準是GB3785-83《噪音計電、聲性能及測試方法》。1984年IEC又通過了IEC804《積分平均噪音計》標準,我國與1997年頒布了GB/T17181-1997《積分平均噪音計》。它們與IEC標準的主要要求是一致的。2002年電工委員會(IEC)發布了IEC61672-2002《噪音計》新的標準。該標準代替原IEC651-1979《噪音計》和IEC804-1983《積分平均噪音計》。我國根據該標準制定了JJG188-2002《噪音計》檢定規程。按新的標準將噪音計按用途可分為通用噪音計,積分噪音計,頻譜噪音計等,按精度可分為1級和2級,二種級別的噪音計的各種性能指標具有同樣的中心值,僅僅是容許誤差不同,而且隨著級別數字的增大,容許誤差放寬。按體積還可分為臺式,便攜式,和袖珍式噪音計。按其指示方式可分為模擬指示和數字指示噪音計。
一.影響噪音計選擇的因素 噪音計主要是用來測量噪聲的,而噪聲測量的分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1.從測量對象來分,可分為環境噪聲( 聲場)的特征測量和聲源特征的測量。
2.從聲源或聲場的時間特性來分,可分為穩態噪聲測量和非穩態噪聲測量。非穩態噪聲又可分為周期性變化噪聲、無規則變化噪聲和脈沖聲
3.從聲源或聲場的頻率特性來分,可分為寬帶噪聲、窄帶噪聲和含有突出純音成分的噪音。
4.從測量要求的精度來分,可分為精密測量、工程測量和噪聲普查等。
二.幾種噪聲測量對噪音計的選用 為了統一起見,上及國內都制定了一些噪聲測量的標準,這些標準中不僅規定了噪聲測量的方法,也規定了需要使用噪音計的技術要求,我們可根據這些標準以便更好的來選擇合適的噪音計。
1.聲學—環境噪聲測量 測量方法可按照GB3222-94《聲學 環境噪聲測量方法》 要求測量值有LA、LAeq、LN(L5,L10,L50,L90,L95)、Ld、Ln ,對儀器精度要求為2型以上積分噪音計及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器,性能符合GB3785《噪音計電、聲性能及測量方法》的規定。
2.城市環境噪聲測量 測量方法可按照GB/T14623-9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測量方法》 要求測量值有LA、LAeq、LN(L10,L50,L90)、Ld、Ln,對儀器精度要求為2型以上積分噪音計及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器,性能符合GB3785《噪音計電、聲性能及測量方法》的規定。
3.工業企業噪聲測量 測量方法可按照GB12349-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測量方法》 要求測量值有LA、LAeq,對儀器精度要求為2型以上噪音計及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器,性能符合GB3785《噪音計電、聲性能及測量方法》的規定。
4.建筑施工場地噪聲測量 測量方法可按照GB12524-90《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 要求測量值有LAeq,對儀器精度要求為2型以上積分噪音計及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器(動態范圍不小于50dB),性能符合GB3785《噪音計電、聲性能及測量方法》的規定。
5.機動車輛定置噪聲測量 測量方法可按照GB/T14365-93《聲學 機動車輛定置噪聲測量方法》 要求測量值有A計權“快”特性聲壓級Lp,對儀器精度要求1型或2型噪音計,性能符合GB3785《噪音計電、聲性能及測量方法》的規定。
6.鐵路機車車輛輻射噪聲測量 測量方法可按照 GB/T5111-95《聲學 鐵路機車車輛輻射噪聲測量》 要求測量值有LPAF、還可進行頻譜分析測量,對儀器精度要求為2型以上積分噪音計及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器,性能符合 GB3785《噪音計電、聲性能及測量方法》的規定。
7.內河航道及船舶噪聲測量 測量方法可按照GB/T4964-85《內河航道及港口內船舶輻射噪聲的測量》 要求測量值有A計權“快”特性聲壓級Lp,A計權“脈沖”聲壓級Lp, 對儀器精度要求1型或2型噪音計,性能符合GB3785《噪音計電、聲性能及測量方法》的規定。
8.飛機噪聲測量 測量方法可按照 GB9661-88《機場周圍飛機噪聲測量方法》 要求測量值有A計權“快”特性聲壓級Lp,飛機噪聲有效感覺噪聲級Lepn, 對儀器精度要求2型以上噪音計及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器,性能符合GB3785《噪音計電、聲性能及測量方法》的規定。
9.噪聲源聲功率級測量 測量方法可按照GB/T16538-96《聲學 聲壓法測定噪聲源聲功率級使用標準聲源簡易法》 測試儀器使用GB3785中規定的2型或2型以上的聲級,用慢擋測量,噪音計與傳聲器之間使用延伸電纜或延伸桿。
10.環境振動測量 測量方法可按GB10071-88《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測量方法》 要求測量VAL、VL、VLZ、VLZN。測量儀器應符合ISO/DP8041-84中規定的用于測量環境振動的儀器,
三.噪音計的一般使用方法 噪音計使用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到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因此,有必要介紹一下噪音計的使用。
1.注意事項 .使用前應先閱讀說明書,了解儀器的使用方法與注意事項。 .安裝電池或外接電源注意極性,切勿反接。長期不用應取下電池,以免漏液損壞儀器。 .傳聲器切勿拆卸,防止擲摔,不用時放置妥當。 .儀器應避免放置于高溫、潮濕、有污水、灰塵及含鹽酸、堿成分高的空氣或化學氣體的地方。 .勿擅自拆卸儀器。如儀器不正常,可送修理單位或廠方檢修。
2. 靈敏度的校準 為保證測量的準確性,使用前及使用后要進行校準。 將聲級校準器配合在傳聲器上,開啟校準電源,讀取數值,調節噪音計靈敏度電位器,完成校準。
3.測量方法 測量時,儀器應根據情況選擇好正確檔位,兩手平握噪音計兩側,傳聲器指向被測聲源,也可使用延伸電纜和延伸桿,減少噪音計外型及人體對測量的影響。傳聲器的位置應根據有關規定確定。
四.噪音計常用故障的分析和修復
1.顯示器無顯示 (1) 內部電池連線斷開或電池接觸不好:焊好連線,更換電池接觸片。 (2) 電池損壞:更換電池。
2.測量讀數明顯偏低或校準時校不到94.0dB (1) 傳聲器靈敏度太低或損壞:更換傳聲器并重新校準。 (2) 前置放大器的接點與傳聲器接觸不好:清洗接點 (3) 前置放大器的插頭與主機插座接觸不好:更換插頭插座。
3.低聲級測量時讀數偏高 前置放大器的地線接觸不良:旋緊外套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