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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餾試驗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閱讀:580發布時間:2023-7-3
蒸餾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在蒸餾操作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控制好加熱溫度。
如果采用加熱浴,加熱浴的溫度應當比蒸餾液體的沸點高出若干度,否則難以將被蒸餾物蒸餾出來。加熱浴溫度比蒸餾液體沸點高出的越多,蒸餾速度越快。但是,加熱浴的溫度也不能過高,否則會導致蒸餾瓶和冷凝器上部的蒸氣壓超過大氣壓。
一般地,加熱浴的溫度不能比蒸餾物質的沸點高出30℃。整個蒸餾過程要隨時添加浴液,以保持浴液液面超過瓶中的液面至少一公分。
2、蒸餾高沸點物質時,由于易被冷凝,往往蒸氣未到達蒸餾燒瓶的側管處即已經被冷凝而滴回蒸餾瓶中。因此,應選用短頸蒸餾瓶或者采取其它保溫措施等,保證蒸餾順利進行。
3、 蒸餾之前,必須了解被蒸餾的物質及其雜質的沸點和飽和蒸氣壓,以決定何時(即在什么溫度時)收集餾分。
4、蒸餾燒瓶應當采用圓底燒瓶。沸點在40-150℃的液體可采用150℃以上的液體,或沸點雖在150℃以下,對熱不穩常壓的簡單蒸餾。對于沸點在定、易熱分解的液體,可以采用減壓蒸餾和水蒸氣蒸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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