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2.0
歐盟RoHS 2.0 修訂進展
2008年開始,對電子電氣產品企業產生深遠影響的歐盟RoHS指令正式開始其修訂工作,相關討論不斷展開。
·2008年12月3日
歐盟委員會在其*上刊載了RoHS修訂指令的草案COM(2008)809/4。
·2009年9月3日
歐盟發布了RoHS修訂指令草案第二稿COM(2008)809final。RoHS2.0
·2009年10月22日
歐盟環境公共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environment, public healthand food safely)發布了對COM(2008)809的修訂意見。
RoHS修訂指令也被稱為RoHS 2.0,其修訂涉及諸多內容。但其基本目標和機制卻未曾變化,zui終目標仍是減少電子電氣產品中特定的有害物質。當前,RoHS修訂指令草案第二稿涉及的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 產品范圍
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即依賴電流或電磁場工作,或產生、傳輸和測量電流及電磁場,設計使用電壓為不超過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的產品。
2. 禁止的物質
增加4中需“優先評估”使用的物質HBCDD、DEHP、DBP和BBP。RoHS 2.0
3. CE認證
要求制造商在講產品投放市場時出了確保產品符合現有年該物質的要求外,還需進行嚴格的內部過程控制,出具EC符合性聲明并引入CE標志的要求等。
4. 豁免機制RoHS2.0
采納了大多數現有豁免條款并針對新增管控產品提出了20項新豁免,同時指出豁免的zui長有效期為4年以鼓勵工業界開發替代品。
5. 增加了市場監督的條款
引入統一的產品符合性評估要求和市場監督機制。通過嚴格且統一的市場監管來減少市場上不符合產品的數量,從而有效地大誠指令目標。
雖然RoHS指令的修訂工作仍在進行之中,但企業也應加強對其更新進展的跟蹤,以便及時展開應對工作!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6月2日以55票同意、1票反對、2票棄權,通過了對《歐盟電器和電子有害物質指令》(RoHS2.0)進行修改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