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產品僅用于科研,不用于臨床
中文名稱: 表木栓醇,分析標準品,HPLC≥98%
英文名稱: Friedelan-3Beta-ol
英文別名: (3S,4R,4aS,6aS,6bR,8aR,12aR,12bS,14aS,14bS)-4,4a,6b,8a,11,11,12b,14a-octamethyldocosahydropicen-3-ol; epifriedelinol; Epifriedelanol; Longan Triterpane A
CAS號: 16844-71-6
分子式: C30H52O
分子量: 428.7333
規 格 20mg
InChI: InChI=1/C30H52O/c1-20-21(31)9-10-22-27(20,5)12-11-23-28(22,6)16-18-30(8)24-19-25(2,3)13-14-26(24,4)15-17-29(23,30)7/h20-24,31H,9-19H2,1-8H3/t20-,21-,22+,23-,24+,26+,27+,28-,29+,30-/m0/s1
分子結構: 表木栓醇 16844-71-6
密度: 0.966g/cm3
沸點: 478.3°C at 760 mmHg
閃點: 199.6°C
蒸汽壓: 3.71E-11mmHg at 25°C
表木栓醇,分析標準品,HPLC≥98%特別注意:
A. 實驗室標準品操作使用完畢后,請用封口磨具封好放回原處。
B. 未開封的標準品自生產日期起一年內有效,標準物質的有效期是研制單位根據穩定性研究數據,為了確保標準物質量值及不確定度的可靠性而確定的,因此,務必在有效期內使用。
C. 到期后未使用的標準物質也許仍舊穩定,對于一些批量較大、穩定性周期較長(如5年)的標準物質,研制單位有時會提供廷長有效期的服務,但是在標準物質的穩定性無法得到研制單位保證情況下,用戶如果繼續使用該標準物質,需自行承擔責任。
表木栓醇,分析標準品,HPLC≥98%是我司重點銷售品種,執行標準在業內處于水平,我司有專業的售后和技術人員全程指導,請放心購買,發貨時均會附上產品化驗單和送貨單,使用說明及用量方法,可提供正規的增值稅商業發票,物流,汽運,空運,順豐等方式送貨均可,款到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