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取樣的準確性,移液器應定期校準,一般來說,一年需校準兩次,兩次間隔不超過半年,如果是量程小于10μL的移液器可送有資質的單位校準。
1、校準條件:1)校準環境:移液器應在室溫為(20±5)℃之間,且室溫變化不得大于1℃/h的條件下進行;
2)校準介質:使用超純水,提前24h放入實驗室內,使其溫度與室溫溫差不得大于2℃;
3)校準設備:主要設備必須經法定技術機構鑒定合格且在鑒定周期內。電子天平(測量范圍200g;分度值0.1mg);溫濕度表;溫度計(測量范圍(0~50)℃;分度值0.1℃);燒杯(50ml)1個;燒杯(100ml)1個;定性濾紙若干小塊(經恒溫處理)。
2、校準方法:1)打開電子天平,空載調零,將溫度計放置在盛放超純水的器皿內;
2)放入燒杯待天平顯示穩定后,按下歸零鍵歸零,給移液器上安裝吸液嘴,對移液器的槍頭進行預洗,在移液器校準記錄表上記錄當前的環境溫濕度;
3)將移液器的容量調至被檢點;
4)垂直的握住移液器,將按鈕旋轉至檢定位置,此時將吸液嘴侵入裝有超純水的容器內,并保持在液面下1~3mm處,緩慢放松按鈕,等待1s~2s后離開液面,如吸液嘴占有多余液體,則使用定性濾紙吸干(小心勿觸及吸液嘴口);
5)將吸液嘴流液口靠在天平秤盤上的燒杯內壁,并與其成大約45°角,緩慢地把按鈕按至第一停止點,等待1s~2s后再將按鈕快速*按下,然后將吸液嘴沿著稱量杯的內壁向上移開。
6)待天平顯示穩定后,馬上讀取并在移液器校準記錄表上記錄此時電子天平顯示出的數值。記錄完畢將電子天平復零;
7)重復5次執行(4)~(6)條。記錄完畢,將移液器的容量調至下一被檢點繼續。被檢點遵循從小到大的原則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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