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氙弧燈試驗方法與照光周期
一、 氙弧燈基本試驗方法
氙弧燈試驗--為了保持照射儀器完好工作狀態,至少在照射工作192小時以后照射強度發生衰變在15%以上時,定期目檢及清潔濾光系統,此外,如是用非調節的測試儀,須用例如Heraeus公司生產的Radialux(徑向照度)紫外線測量儀每天對照射強度進行測量至少30分鐘以上。
二、 氙弧燈照光周期
用一臺光譜儀采用比色學來測定反差,如果求出的CIELAB(照明委員會實驗室)數值為4.3±0.4 (為D65/10),則視為達到一次照光周期的結束點,為能預先了解照光情況,建議同時使用標準色度5的藍色標準。
氙弧燈試驗照光--所要求的周期次數可根據裝配位置規定。
一次照光周期的結束點按DIN 75 202標準的說明測定。
此外,對耐光照牢度標樣的標準色度6(藍色標準)與每種試樣組一起同時進行光照,藍色標準應與試樣一樣用一只薄板罩蓋住,若標準色度6達到的照光面和非照光面的反差正好符合灰色標準的梯度時,則視為達到結束點,照光周期的結束點應極其測定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