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凈漿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檢驗方法
水泥凈漿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檢驗方法(研發單位:河北省虹宇儀器設備有限公司)
CGJ 92-13
本方法適用于水泥凈漿標準稠度及凝結時間測定儀的檢驗。
一、水泥凈漿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概述:
水泥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由底座、支架、滑動部分、指針、試錐等構成,是利用錐體在重力作用下沉入水泥漿體深淺來反映水泥需水性大小的儀器。
二、水泥凈漿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檢驗項目和檢驗條件
1、水泥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檢驗項目和檢驗工具見表6
表6 序 號 檢 驗 項 目 主 要 檢 驗 工 具
1 滑動部分總重量 1000g架盤天平
2 試 針 質 量 游 標 卡 尺
3 試 錐 質 量 游 標 卡 尺
2、檢驗水泥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的室溫應在20±10攝氏度范圍內。
三、水泥凈漿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檢驗要求和檢驗方法:
1、滑動部分總重量
(1)要求
a、試針、試桿、指針總重量300±2g。
b、試錐、試桿、指針總重量300±2g。
(2)檢驗方法:分別將試針、試桿、指針與試錐、試桿、指針在架盤天平上合計稱重。
2、試針質量
(1)要求:試針直徑1.1±0.04mm;試針長度50±2mm;試針材料為硬鋼絲制成,不得有彎曲。
(2)檢驗方法:用卡尺測量試針直徑和長度,肉眼觀察試針有無彎曲。
3、水泥凈漿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試錐質量
(1)要求:試錐直徑(底部)40±0.5mm;試錐高度50±0.5mm.
(2)檢驗方法:用卡尺測量試錐底部直徑和試錐高度。
四、水泥凈漿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檢驗結果的處理:
1、凡經檢驗符合本方法要求的水泥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可認為合格。不符上述要求的應進行調修或更換零件。
2、水泥標準稠度與凝結時間測定儀的檢驗周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