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溶解度試驗標準規(guī)范
閱讀:2037 發(fā)布時間:2011-3-22
T 0607——1993
瀝青溶解度試驗
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測定石油瀝青、液體石油瀝青或乳化瀝青蒸發(fā)后殘留物的溶解度。非經(jīng)注明,溶劑為三氯乙烯。
1 方法與步驟
1.1 準備工作
1.1.1 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方法準備瀝青試樣。
1.1.2 將玻璃纖維濾紙置于潔凈的古氏坩堝中的底部,用溶劑沖洗濾紙和古氏坩堝,使溶劑揮發(fā)后,置溫度為105℃±5℃的烘箱內(nèi)干燥至恒重(一般為15min),然后移入干燥器中冷卻,冷卻時間不少于30min,稱其質(zhì)量(m1),準備至0.2mg。
1.1.3 稱取已烘干的錐形燒瓶和玻璃棒(m2)的質(zhì)量,準確至0.2mg。
1.2 試驗步驟
1.2.1 用預先干燥的錐形燒瓶稱取瀝青試樣2g(m³),準確到0.2mg。
1.2.2 在不斷搖動下,分次加入三氯乙烯100mL,直至試樣溶解后蓋上瓶塞,并在室溫下放置至少15min。
1.2.3將已稱質(zhì)量的濾紙及古氏坩堝,安裝在過濾燒瓶上,用少量的三氯乙烯潤濕玻璃纖維濾紙。然后,將瀝青溶液沿玻璃棒倒入玻璃纖維濾紙中,并以連續(xù)滴狀速度進行過濾。必要時,使用水流泵或真空泵過濾。過濾時,應少量溶解洗滌古氏坩堝的玻璃纖維濾紙,直至濾液無色透明為止。
1.2.4取出古氏坩堝,置通風處,直至無溶劑氣味為止;然后,將古氏坩堝移入溫度為105C±5C的烘箱中至少20min;同時,將原錐形瓶、玻璃棒等也置于烘箱中烘至恒重。
1.2.5取出古氏坩堝及錐形瓶等置于干燥器中冷卻30min±5min后,分別稱其質(zhì)量(m4、m5),直至連續(xù)稱量的差不大于0.3mg為止。
2 計算
瀝青試樣的可溶物含量按式(1)計算。
Sb=[1-(m4-m1)﹢(m5-m2)/m3-m2] ×100 (1)
式中:sb-------瀝青試樣的溶解度,%;
m1-------古氏坩堝與玻璃棒纖維濾紙合計質(zhì)量,g;
m2-------錐形瓶與玻璃棒合計質(zhì)量,g;
m3------錐形瓶、玻璃棒與瀝青試樣合計質(zhì)量,g;
m4------古氏坩堝、玻璃纖維濾紙與不溶物合計質(zhì)量,g;
m5------錐形瓶、玻璃棒與粘附不溶物合計質(zhì)量,g。
3 報告
同一試樣至少平行試驗兩次,當兩次結果之差不大于0.1%時,取其平均值作為實驗結果。對于溶解度大于99.0%的試驗結果,準確至0.01%;對于溶解度等于或小于99.0%的試驗結果,準備至0.1%。
4 精密度或允許差
當試驗結果平均值大于99.0%時,重復性試驗的允許差為0.1%,復現(xiàn)行試驗的允許差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