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動(輕型,重型)擊實儀校驗方法
手動(輕型,重型)擊實儀校驗方法
1、技術要求
1.1擊錘質量:重型-4.5kg
輕型-2.5kg
1.2錘自由降落時的垂直落距:重型-450mm
輕型=300mm
1.3試筒尺寸:直徑15.2(或10.0)cm
高12.0(或12.7)cm
2、測量精度:質量-土10g
垂直落距-土5mm
試筒尺寸-土1%
3、手動(輕型,重型)擊實儀檢驗用儀器:
3.1電子天平:稱量6kg,感量1g
3.2鋼 尺:量程600mm,精度1mm
3.3卡 尺:量程200mm,精度0.05mm.
4、手動(輕型,重型)擊實儀校驗方法
4.1擊錘質量:用稱量為6kg,感量為1g的電子天平連續稱錘三次,以三次的平均值作為測量值,其值為標準值的土10%,此時擊錘質量合格,準用。否則需在錘心加減鐵砂調整擊錘質量,直至合格。
4.2用量程為600mm的鋼尺測錘底到擊實筒內底的高度,取三次平均值作為測量值,其值為標準值土5mm時,此時垂直落距合格,準用。否則應調整至合格。
4.3試筒尺寸:直徑和筒應用量程為20cm,精度為0.05mm的卡尺,對試筒上兩垂直的位置進行測量,取四次平均值作為測量值,其稱準值為土1%時試筒尺寸合格,準用。否則,應更換新試筒。
5、手動擊實儀應校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6、此儀器如在工作過程中有異常情況時,應不定時校驗。
7、手動(輕型,重型)擊實儀檢驗周期:每半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