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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STROMAG制動器使用范圍及安全檢修要求
閱讀:535 發布時間:2021-8-4 德國STROMAG制動器制動鉗 CB 90 A 的特點是制動效果好且易于維護。這些優點是以下創新的結果。中央腹板使制動力分布在總共四個腹板上,從而大大降低了高應力區域的負載。因此,可以產生更高的制動力。磨損狀態查詢簡單,摩擦片更換方便。
德國STROMAG制動器產品特點
用于方位調整的主動液壓制動器
制動力FB = 0-205 kN
設置壓力可調節扭矩(*或受控制動扭矩)
表面保護等級 C4-H 標準,符合 ISO 12944-2(不包括功能區域)
選項:符合 ISO 12944-2 的表面保護 C5M 標準
選項:VCI 包裝
螺釘和圓盤不包含在交付范圍內
德國STROMAG制動器是動作頻繁的電梯安全部件之一,它能使電梯的電動機在沒有電源供應的情況下停止轉動,并使轎廂有效地制停,電梯能否安全運行與制動器的工作狀況密切相關。大量事故案例表明,電梯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制動器發生故障或者自身存在設計缺陷,從而導致電梯出現沖頂、蹾底、溜車,甚至發生剪切等現象。因此,加強電梯制動器的安全檢驗尤為重要。
1、制動器機械部分常見的問題、安全要求及檢驗
1.1 制動器機械部分常見的問題
電梯制動器機械部分常見的問題如下。
(1)沖程指示器與可動指示器相碰,一些廠家的設計者對沖程指示器安裝的性考慮欠周到。
(2)長期使用造成制動閘瓦脫落,粘接開膠(有些制動器是粘接不是鉚接)。
(3)密封橡膠老化破裂,掉進異物造成制動器卡阻。
(4)電磁鐵芯生銹,造成制動器卡阻。
(5)電梯鐵芯導向機構設計不合理,銅棒與鐵芯連接處發生多處斷裂,造成制動器卡阻。
(6)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對制動器檢查、維護保養方法不當。
1.2 德國STROMAG制動器機械部分的安全要求及檢驗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國家相關法規和標準提出了相應的安全要求和檢驗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1)無論何種原因導致電梯動力電源或控制電路電源失電時,制動器都應產生足夠的制動力矩使轎廂可靠制停。因此制動力矩是其主要參數,用于保證運行中的電梯按標準要求的減速度制停。
檢驗時將轎廂空載以正常運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時,斷開主電源開關,檢查轎廂制停和變形損壞情況。檢驗時轎廂承載125%額定載荷以正常運行速度下行,當轎廂運行到較低層站時,切斷電動機與制動器供電,轎廂應被可靠制停且無明顯變形和損壞。通常用加減速度測試儀現場測試并記錄數值,儀器可以顯示出平均減速度。
(2)所有參與向制動輪或盤施加制動力的制動器機械部分應分兩組裝設。如果一組部件不起作用,應有足夠的制動力使載有額定載荷以額定速度下行的轎廂減速下行。電磁線圈的鐵芯被視為機械部件,而線圈則不是。"此項標準可以理解為“所有參與向制動輪或制動盤施加制動力的制動器的部件應是制動瓦及產生制動力的壓縮彈簧或重錘,按上述規定應分為兩組。同時,與壓縮彈簧向制動輪施加制動力作用相反的、起開閘作用的電磁鐵的鐵心也必須對應地分為兩組,并且兩組鐵心間不能存在關聯,其動作應是獨立的。該規定并未強調兩個線圈,如設兩個線圈就是兩套制動器了。"因此在外觀檢驗時,上述所說的硬件應符合要求。功能試驗時,認為使一組制動瓦打開,讓載有額定載荷以額定速度下行的轎廂拉閘斷電,互相判定另一組制動瓦是否讓轎廂減速下行。
其制動器電磁鐵的鐵心一般只有一個,所以只能作為一組制動器而非兩組,故不符合本項條件的要求。因此在實際檢驗時,一般依照出場日期按“新梯新標準,老梯老標準"的辦法執行。
(3)裝有手動緊急操作裝置的電梯驅動主機,應能用手松開制動器并需要以一持續力保持松開狀態。"檢驗時斷開電梯總電源,將盤車輪裝上,1-2名維保人員把住盤車輪,另一名維保人員用松閘扳手將抱閘松開,進行救援盤車放人試驗。當然由于各個廠家曳引機型式不一,操作方式稍有不同。如果是操作力大于400N的操作裝置或者難于手動盤車的無機房電梯,應設置緊急電動運行的電氣操作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