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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源頭污染 推動農村環境整治法制化建設
閱讀:405 發布時間:2013-3-5提 供 商 | 上海撫生實業有限公司 | 資料大小 | 11.6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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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源頭污染 推動農村環境整治法制化建設
導讀:農村環境保護迫切需要填補法律空白,依法實施法律監管,到2015年,完成6萬個建制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農村突出環境問題基本得到治理。積極探索農村環保新道路,保護和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
根據*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結果統計的數字,農業源主要污染物如化學需養量、總氮、總磷分別達到1324.09萬噸、270.46萬噸、28.47萬噸,分別占全國總排放量的43.7%、57.2%、67.3%。與此同時,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全國4萬多個鄉鎮、約60萬個行政村,絕大多數沒有環境基礎設施,還是依靠zui原始的“垃圾靠風刮,污水靠蒸發”的解決之道。這些問題不僅嚴重影響環境質量的改善和廣大農民群眾身體健康,也影響社會穩定,制約國家的可持續發展。
控制源頭污染 推動農村環境整治法制化建設在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環保廳副廳長潘碧靈看來,加強農村環保已經成為各級政府亟待解決的問題。為此,他建議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出臺農村環保“一號文件”。
“必須強化政府確保基本環境質量的公共服務職能,針對農村環境整治點多面廣、基礎差、任務重的實際,加強農村環保工作領導,發揮主導作用,推進城鄉環境基本服務均等化。”潘碧靈認為,可以在近些年推動“三農”工作的基礎上,出臺一個加快農村環保建設的中央“一號文件”,對農村環保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同時,針對農村環境污染特點,制定相應污染排放標準和法律法規,推動農村環境整治法制化建設。重視農業面源污染、畜禽養殖污染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制定,尤其要重視對農藥、化肥等標準和有關環保法規的制定,從源頭上控制污染。
不僅如此,潘碧靈還建議,編寫農村環保教材,在農村中小學廣泛普及。他說,通過建立農村環保公眾參與機制,激勵引導農民和社會力量參與支持農村環境保護,進而加快農村環境整治,建設中國美麗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