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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山地震警示:綠色建筑抗震性策略探討分析
閱讀:764 發布時間:2013-4-25提 供 商 | 上海撫生實業有限公司 | 資料大小 | 82.7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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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山地震警示:綠色建筑抗震性策略探討分析
內容導讀:從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地震到如今的蘆山地震,給中國建筑師提供了直接觀察建筑抗震表現的窗口,在這個嚴酷而真實尺度的實驗抗震平臺上,不僅檢測出現實條件下不同建筑的災難生存狀態,也是對建筑師的各種設計理念的考驗,綠色建筑也不例外,可以藉此評估其抗震策略與實際需求的偏差并探測其綠色路徑的耐震界限。
一、綠色建筑指標評估中的耐震權重
綠色建筑涵蓋建筑類型很廣,因此其抗震標準不能統一套用城市生命線工程等特殊建筑類型,但綠色建筑確實有別于普通建筑,其設計一般有專門的綠色評估指標體系加以標定(如美國的LEED指標、日本的CASBEE等),因此可以通過設定指標中的耐震性條款控制綠色建筑的抗震水平。如日本CASBEE(建筑物綜合環境性能評價體系)專門在耐用性和可靠性評分項目中給出分項權重0.48的抗震減震評估子項,我國中國臺灣地區的綠建筑標章評估指針系統則更進一步提升綠色建筑的抗震限閾,要求結構體設計耐震力提高20%--25%(CO2減量指針之耐久化設計),而且在CO2減量指針中對建筑形狀系數也有明確要求(建筑平面規則、格局方正對稱;建筑平面內部除了大廳挑空外、盡量減少其它樓層挑空設計;建筑立面均勻單純、沒有激烈退縮出挑變化;建筑樓層均勻、中間沒有不同高度變化之樓層;建筑物不要大量挑高、大量挑空;建筑物不要太扁長、不要太瘦高等),因此通過綠色指標中的耐震權重設置可以判斷當地綠色建筑設計所持抗震策略的激進程度。
相比CASBEE等指標體系,我國2006年發布《綠色建筑評估指標》并未涉及抗震條款,該指標體系由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綜合性能(公共建筑)六類指標組成,每類指標包括控制項、一般項與優選項等根據建筑所在地區、氣候與建筑類型等特點按比例調整,整個指標體系僅在非控制項中有“采用高性能、低材耗、耐久性好的新型建筑結構體系”的結構關聯性表述,并未顯示表征綠色建筑的抗震限閾。
一般而言,對于綠色建筑評價指標的選擇主要從環境效率出發,法規所限定的一般性建筑指標例如防火性能等固然可以不被列入評價范疇以確保體系的概念清晰與結構緊湊,但在地震多發國家,綠色建筑指標提出高于建筑規范的抗震要求是符合建筑可持續發展原則的;事實上,作為世界上受地震創傷zui大和損失人數zui多的地區,我國在綠色建筑指標評估體系中納入專門的抗震性能要求從長遠看是非常合理的,相反在抗震策略上采用跟隨一般性抗震規范而不予實質提升的方法并非*模式,*可以考慮在一般項或優選項等非控制項條款中給出相關抗震權重的選擇可能,讓類似汶川這類地震高風險地區的綠色建筑門檻可以通過彈性設定考核體系中的抗震限閾來調節。
二、綠色路徑的耐震目標偏差
建筑師對綠色建筑設計的關注點容易集中在建筑的生態性能上,如果綠色建筑評價基準以類似中國臺灣綠憲章的耐震要求來確定建筑的體型規整度,則部分以節能通風等氣候適應設計策略所導引的綠色技術路徑就可能在耐震目標上出現偏差;一般而言,為滿足日照、遮陽和*節能體型系數,建筑可能出現各種復雜的建筑形體變化,由于有綠色邏輯的支撐,較之純粹的建筑形式游戲在訴求上更為強勢,也更有合理理由驅動結構的創新,但另一方面,這種創新也會使結構風險超出經驗和規范控制范圍,尤其在汶川地震后,工程師中出現了比以往更強烈的風險回避傾向,這一定程度上會約束綠色建筑設計的空間自由度。
除了復雜體型,綠色建筑技術路徑中還有其它一些情況容易導致建筑出現耐震目標偏差,比較典型的包括傳統建造技術開發、混凝土預制體系以及生態再生混凝土的應用等。
傳統地域建造技術的繼承再用——對傳統地域建筑的繼承和發展是綠色可持續建造中的重要理念,但是傳統建造技術和現代抗震理論的相互包容性問題一直未得到有效解決,原因固然可以部分歸結于現代抗震理論的僵硬,事實上,近10年的結構規范修訂,每一次利用抗震設計理論進行更新補充后都導致相關強制性條款越來越細致,似乎給傳統建造技術應用所留下的空間也越來越窄;然而,汶川地震的震害調查卻表明,嚴格的規范設計是防止建筑地震倒塌的前提,這類建筑的表現大大優于當地未按抗震理論設計的房屋,因此對傳統建造技術的改造利用應該努力向zui嚴格的規范標準看齊,而不能因為綠色目標而有意放低限閾,尤其在目前傳統建造技術的抗震性能缺乏系統現代實驗支撐的前提下更是如此。
內容導讀:從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地震到如今的蘆山地震,給中國建筑師提供了直接觀察建筑抗震表現的窗口,在這個嚴酷而真實尺度的實驗抗震平臺上,不僅檢測出現實條件下不同建筑的災難生存狀態,也是對建筑師的各種設計理念的考驗,綠色建筑也不例外,可以藉此評估其抗震策略與實際需求的偏差并探測其綠色路徑的耐震界限。
一、綠色建筑指標評估中的耐震權重
綠色建筑涵蓋建筑類型很廣,因此其抗震標準不能統一套用城市生命線工程等特殊建筑類型,但綠色建筑確實有別于普通建筑,其設計一般有專門的綠色評估指標體系加以標定(如美國的LEED指標、日本的CASBEE等),因此可以通過設定指標中的耐震性條款控制綠色建筑的抗震水平。如日本CASBEE(建筑物綜合環境性能評價體系)專門在耐用性和可靠性評分項目中給出分項權重0.48的抗震減震評估子項,我國中國臺灣地區的綠建筑標章評估指針系統則更進一步提升綠色建筑的抗震限閾,要求結構體設計耐震力提高20%--25%(CO2減量指針之耐久化設計),而且在CO2減量指針中對建筑形狀系數也有明確要求(建筑平面規則、格局方正對稱;建筑平面內部除了大廳挑空外、盡量減少其它樓層挑空設計;建筑立面均勻單純、沒有激烈退縮出挑變化;建筑樓層均勻、中間沒有不同高度變化之樓層;建筑物不要大量挑高、大量挑空;建筑物不要太扁長、不要太瘦高等),因此通過綠色指標中的耐震權重設置可以判斷當地綠色建筑設計所持抗震策略的激進程度。
相比CASBEE等指標體系,我國2006年發布《綠色建筑評估指標》并未涉及抗震條款,該指標體系由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綜合性能(公共建筑)六類指標組成,每類指標包括控制項、一般項與優選項等根據建筑所在地區、氣候與建筑類型等特點按比例調整,整個指標體系僅在非控制項中有“采用高性能、低材耗、耐久性好的新型建筑結構體系”的結構關聯性表述,并未顯示表征綠色建筑的抗震限閾。
一般而言,對于綠色建筑評價指標的選擇主要從環境效率出發,法規所限定的一般性建筑指標例如防火性能等固然可以不被列入評價范疇以確保體系的概念清晰與結構緊湊,但在地震多發國家,綠色建筑指標提出高于建筑規范的抗震要求是符合建筑可持續發展原則的;事實上,作為世界上受地震創傷zui大和損失人數zui多的地區,我國在綠色建筑指標評估體系中納入專門的抗震性能要求從長遠看是非常合理的,相反在抗震策略上采用跟隨一般性抗震規范而不予實質提升的方法并非*模式,*可以考慮在一般項或優選項等非控制項條款中給出相關抗震權重的選擇可能,讓類似汶川這類地震高風險地區的綠色建筑門檻可以通過彈性設定考核體系中的抗震限閾來調節。
二、綠色路徑的耐震目標偏差
建筑師對綠色建筑設計的關注點容易集中在建筑的生態性能上,如果綠色建筑評價基準以類似中國臺灣綠憲章的耐震要求來確定建筑的體型規整度,則部分以節能通風等氣候適應設計策略所導引的綠色技術路徑就可能在耐震目標上出現偏差;一般而言,為滿足日照、遮陽和*節能體型系數,建筑可能出現各種復雜的建筑形體變化,由于有綠色邏輯的支撐,較之純粹的建筑形式游戲在訴求上更為強勢,也更有合理理由驅動結構的創新,但另一方面,這種創新也會使結構風險超出經驗和規范控制范圍,尤其在汶川地震后,工程師中出現了比以往更強烈的風險回避傾向,這一定程度上會約束綠色建筑設計的空間自由度。
除了復雜體型,綠色建筑技術路徑中還有其它一些情況容易導致建筑出現耐震目標偏差,比較典型的包括傳統建造技術開發、混凝土預制體系以及生態再生混凝土的應用等。
傳統地域建造技術的繼承再用——對傳統地域建筑的繼承和發展是綠色可持續建造中的重要理念,但是傳統建造技術和現代抗震理論的相互包容性問題一直未得到有效解決,原因固然可以部分歸結于現代抗震理論的僵硬,事實上,近10年的結構規范修訂,每一次利用抗震設計理論進行更新補充后都導致相關強制性條款越來越細致,似乎給傳統建造技術應用所留下的空間也越來越窄;然而,汶川地震的震害調查卻表明,嚴格的規范設計是防止建筑地震倒塌的前提,這類建筑的表現大大優于當地未按抗震理論設計的房屋,因此對傳統建造技術的改造利用應該努力向zui嚴格的規范標準看齊,而不能因為綠色目標而有意放低限閾,尤其在目前傳統建造技術的抗震性能缺乏系統現代實驗支撐的前提下更是如此。
混凝土預制體系的實踐困境——汶川地震可能對我國混凝土預制體系的未來實踐空間有不利影響,這種在歐美國家被作為混凝土綠色施工方向的建造體系卻由于國內歷次大地震中預制樓板的糟糕表現而引發了生存危機。雖然部分學者在一片質疑聲中仍然爭辯預制樓板的倒塌真相,但當前輿論和市場環境下,混凝土預制體系在國內的可持續發展遇到障礙幾乎是必然的,然而從長遠來看,既要對混凝土預制板的倒塌根源進行*清算,但也不須因噎廢食而全面停止探索混凝土預制結構的未來發展空間;就綠色建筑而言,允許混凝土預制結構體系在國內存留確定的示范性實驗機會也許仍是有益的。
綠色再生混凝土的開發——再生骨料混凝土是一種循環利用的資源,它以工業廢料替代水泥,利用廢棄混凝土破碎加工形成的再生骨料取代天然碎石作為混凝土骨料,可以減輕混凝土在過程中對自然資源的損耗和破壞,因此同混凝土預制技術一樣也是混凝土建筑走綠色目標的基本路徑之一,然而再生混凝土的開發應用同樣存在抗震研究薄弱的問題,目前再生混凝土大多只應用于結構的基礎或少量次要構件部分,如果期望進一步擴大綠色再生混凝土在主體結構中的應用場合,實際上也同時意味著建筑地震風險的暴露,也即:混凝土材料愈綠色,抗震性能愈可能不確定。在目前再生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方法尚不完善的狀態下,學術界對再生混凝土抗震性能研究的系統性方面遠弱于普通混凝土,這使得工程師在用綠色混凝土詮釋建筑師的綠色設計理念時,有可能在結構抗震的可靠性方面留下隱患。
三、綠色建筑耐震性能提升路徑的策略分析
各國的抗震規范中普遍采用“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設計思想[3],這是以保障生命安全為單一設防目的,盡管它可以做到大震時主體結構不倒塌以保障生命安全,但它不能*保障在中小地震下結構的正常使用功能的喪失,從而引起巨大經濟損失。作為地震中受創zui深的國家,我國的綠色建筑設計有充分理由對上述標準作適當提升,這也是對汶川地震經驗教訓的現實回應;然而,現實的另一面則是必須嚴格控制綠色建筑耐震性能的提升幅度以劃定明確的限閾。建筑師和工程師應該明白,沒有無限抗震的建筑,建筑師不應也沒必要試圖設計出無限抗震的綠色建筑,對基于小概率事件的抗震設防,仍要顧及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綠色建筑的耐震性能可以提升到哪一步,比如“極震不倒”,抑或“大震不壞”,這是需要通過具體的決策分析才能決定取舍的選擇題。
根據現實條件所確定的推進路徑,我國綠色建筑耐震性能提升的相關策略可以概括為以下三項要求,即:不追求“大震不壞”;可追求“極震不倒”;應實現“大震可修”。
1.不追求“大震不壞”
對于城市中的重要生命線工程,從防止次生災害產生以及對震后救援工作的支撐角度著眼,可要求其抗震標準達到“大震不壞”,而不是“大震不倒”;然而,除了這類為數不多的工程,一般的綠色建筑不應輕易以“大震不壞”作為設防目標,因為綠色建筑覆蓋層面很廣,在其生命周期內遭遇大震的概率很小,如果抗震投入不能維持適度水平的可持續性,將給整個社會帶來極為沉重的發展負擔。
2.可追求“極震不倒”
追求“極震不倒”并不意味著對綠色建筑需嚴格按此標準來設計,極震相比大震是更為罕見的概率事件,從現實角度不可能為極震這種極小概率事件投入更高消耗的抗震設防資源,這與不追求“大震不壞”是一個道理;但“極震不倒”與“大震不壞”在本質上仍有所不同,社會和公眾能容忍“大震可壞”,但不愿容忍“極震可倒”,雖然“極震可倒”從基于現實條件的抗震決策角度并無不妥也可理解,但社會反響較差,這從汶川地震后公眾對專家解釋建筑倒塌原因源于極震的說法嗤之以鼻能看出一斑;對于綠色建筑而言,“極震可倒”和“大震可壞”兩者之間更有建筑可持續發展層面上的差異,前者意味著建筑生命周期的*終止,后者則意味著建筑通過加固維修或許仍可延續生命。
事實上,追求“極震不倒”可通過合理的結構布局和冗余備份的傳力路徑來實現,當結構僅以“大震不倒”標準來設計但卻通過加強結構抗震魯棒性(robustness)從而有可能獲得遠超設防標準的所謂極震下不倒塌的安全儲備或潛力,這比純粹依靠提高結構抗震設防標準所花資源要相對節省,例如汶川地震中北川極震區(地震烈度達到11-12度,遠超8度大震的水平)仍有部分房屋雖然僅按7度標準設計但構造合理而有較高抗震冗余度,并未在地震中被摧毀,說明在對付超過設防標準之上的罕見概率極震風險時,抗震冗余設計在獲取安全儲備潛力方面有較高性價比,較之其它抗震設計手段更符合綠色建筑節約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理念。
綠色建筑不需嚴格按“極震不倒”標準設計但可通過加強抗震魯棒性來追求“極震不倒”的潛力,從技術上說,抗震冗余設計既可以是簡單參照中國臺灣綠憲章條款而執行正確的結構抗震布局要求,也可能是進行很簡單的多重傳力路徑設置,例如結構設計成多跨形式而非單跨框架,或者教室走廊添加立柱而非懸挑以避免因為某些局部構件的破壞而導致整個結構的倒塌,但抗震冗余設計也有很多新的概念需要建筑師學習掌握以便于方案布置調整,它并非傳統的抗震理論,尤其在防止連續倒塌方面,是當前結構工程領域的研究探索前沿,很多成果誕生于9•11事件之后,但因為專業間信息阻隔尚未被建筑師廣泛認知,因此關于綠色建筑中抗震冗余設計需要建筑師更為主動的融合吸收其它學科的知識元素以確保相關設計創新的安全性。
3.應實現“大震可修”
“大震不倒”確保了人的生命安全,但對建筑而言,可能已經意味著其生命的非正常終止,本次汶川地震中存在著大量未倒但破壞嚴重的房屋被鑒定為無法再用或必須拆除的危房,如綿竹城區占總量30%的房屋屬于未倒但已無修復加固可能的嚴重破壞狀態,這說明僅僅控制建筑大震不倒仍然會造成社會財產的極大損失,這點在發達國家的震害中表現更加突出,傷亡人員極少但大量房屋變形損害使建筑功能喪失卻無法修復(美國洛杉磯1994年北嶺大地震中,因建筑倒塌死亡僅數十人,但數萬間房屋損毀造成的財產損失竟高達300多億美元),因此“大震不倒”未必是匹配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模式,如果從綠色建筑的角度來觀察,可以考慮將“大震不倒”的要求向上進一步提升,盡管一方面提高設防標準意味著使用了更多資源抗震,但也避免了大量綠色建筑經歷地震雖不倒卻被迫等待拆毀的命運,因此這可以看成是全局層面上綠色資源的節約。
傳統的抗震結構在其設計過程中,工程師一般都是依據有關規范的條文要求來保證結構具足夠的承載力和剛度以及一定的延性,其抗震變形控制具有很大不確定性。盡管傳統結構在強震作用下或許能幸免倒塌,但其主要結構構件的破壞或塑性變形將是十分嚴重的,震后要花費極大的代價才能修復甚至根本無法修復,因此以防止倒塌、保證生命安全為目標的傳統抗震結構已遠遠不能滿足現代社會的要求。本次汶川地震再次表明,遵從傳統的結構抗震策略其建筑損傷程度是無法控制的;因此,基于綠色建筑的特殊使命和生命規劃要求,僅僅以“大震不倒”作為其抗震設計目標偏低,而另一方面將綠色建筑整體提升到“大震不壞”也難以被現實經濟水平所承受,因此兩相權衡,針對小概率地震事件的綠色建筑抗震策略可以演化為將耐震門檻限定于“大震可修”水平,既可以避免對不可測事件投入超量資源,也可以保證綠色建筑在大震后至少處于能被加固維修并重新使用的狀態以重續其生命周期。
四、結語
綠色建筑并非天生耐震,盡管其設計宗旨是強調與自然共生,然而綠色建筑大多數并未在抗震設計理念上有專屬性的突破,相反倒是在綠色化設計過程中隱伏了某些抗震目標的不確定性。基于此,作為中國建筑學會在汶川震后所發布專項研究課題的部分內容,本文就綠色建筑的抗震問題展開了一些初步討論,包括綠色建筑耐震性提升的限閾、抗震冗余設計、潛在技術風險和綠色指標評估等多層面內容,期望能以此更清晰地描述綠色建筑所適用的抗震概念和策略,確保綠色建筑比普通建筑更好的地震生存能力和抗震冗余水平;同時論文在確定的耐震性提升限閾內引入了綠色建筑的大震可修概念,試圖探討綠色建筑通過主體和非主體結構的震后功能性態恢復以實現其在小概率災難事件下的壽命保全策略。
混凝土預制體系的實踐困境——汶川地震可能對我國混凝土預制體系的未來實踐空間有不利影響,這種在歐美國家被作為混凝土綠色施工方向的建造體系卻由于國內歷次大地震中預制樓板的糟糕表現而引發了生存危機。雖然部分學者在一片質疑聲中仍然爭辯預制樓板的倒塌真相,但當前輿論和市場環境下,混凝土預制體系在國內的可持續發展遇到障礙幾乎是必然的,然而從長遠來看,既要對混凝土預制板的倒塌根源進行*清算,但也不須因噎廢食而全面停止探索混凝土預制結構的未來發展空間;就綠色建筑而言,允許混凝土預制結構體系在國內存留確定的示范性實驗機會也許仍是有益的。
綠色再生混凝土的開發——再生骨料混凝土是一種循環利用的資源,它以工業廢料替代水泥,利用廢棄混凝土破碎加工形成的再生骨料取代天然碎石作為混凝土骨料,可以減輕混凝土在過程中對自然資源的損耗和破壞,因此同混凝土預制技術一樣也是混凝土建筑走綠色目標的基本路徑之一,然而再生混凝土的開發應用同樣存在抗震研究薄弱的問題,目前再生混凝土大多只應用于結構的基礎或少量次要構件部分,如果期望進一步擴大綠色再生混凝土在主體結構中的應用場合,實際上也同時意味著建筑地震風險的暴露,也即:混凝土材料愈綠色,抗震性能愈可能不確定。在目前再生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方法尚不完善的狀態下,學術界對再生混凝土抗震性能研究的系統性方面遠弱于普通混凝土,這使得工程師在用綠色混凝土詮釋建筑師的綠色設計理念時,有可能在結構抗震的可靠性方面留下隱患。
三、綠色建筑耐震性能提升路徑的策略分析
各國的抗震規范中普遍采用“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設計思想[3],這是以保障生命安全為單一設防目的,盡管它可以做到大震時主體結構不倒塌以保障生命安全,但它不能*保障在中小地震下結構的正常使用功能的喪失,從而引起巨大經濟損失。作為地震中受創zui深的國家,我國的綠色建筑設計有充分理由對上述標準作適當提升,這也是對汶川地震經驗教訓的現實回應;然而,現實的另一面則是必須嚴格控制綠色建筑耐震性能的提升幅度以劃定明確的限閾。建筑師和工程師應該明白,沒有無限抗震的建筑,建筑師不應也沒必要試圖設計出無限抗震的綠色建筑,對基于小概率事件的抗震設防,仍要顧及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綠色建筑的耐震性能可以提升到哪一步,比如“極震不倒”,抑或“大震不壞”,這是需要通過具體的決策分析才能決定取舍的選擇題。
蘆山地震警示:綠色建筑抗震性策略探討分析
根據現實條件所確定的推進路徑,我國綠色建筑耐震性能提升的相關策略可以概括為以下三項要求,即:不追求“大震不壞”;可追求“極震不倒”;應實現“大震可修”。
1.不追求“大震不壞”
對于城市中的重要生命線工程,從防止次生災害產生以及對震后救援工作的支撐角度著眼,可要求其抗震標準達到“大震不壞”,而不是“大震不倒”;然而,除了這類為數不多的工程,一般的綠色建筑不應輕易以“大震不壞”作為設防目標,因為綠色建筑覆蓋層面很廣,在其生命周期內遭遇大震的概率很小,如果抗震投入不能維持適度水平的可持續性,將給整個社會帶來極為沉重的發展負擔。
2.可追求“極震不倒”
追求“極震不倒”并不意味著對綠色建筑需嚴格按此標準來設計,極震相比大震是更為罕見的概率事件,從現實角度不可能為極震這種極小概率事件投入更高消耗的抗震設防資源,這與不追求“大震不壞”是一個道理;但“極震不倒”與“大震不壞”在本質上仍有所不同,社會和公眾能容忍“大震可壞”,但不愿容忍“極震可倒”,雖然“極震可倒”從基于現實條件的抗震決策角度并無不妥也可理解,但社會反響較差,這從汶川地震后公眾對專家解釋建筑倒塌原因源于極震的說法嗤之以鼻能看出一斑;對于綠色建筑而言,“極震可倒”和“大震可壞”兩者之間更有建筑可持續發展層面上的差異,前者意味著建筑生命周期的*終止,后者則意味著建筑通過加固維修或許仍可延續生命。
事實上,追求“極震不倒”可通過合理的結構布局和冗余備份的傳力路徑來實現,當結構僅以“大震不倒”標準來設計但卻通過加強結構抗震魯棒性(robustness)從而有可能獲得遠超設防標準的所謂極震下不倒塌的安全儲備或潛力,這比純粹依靠提高結構抗震設防標準所花資源要相對節省,例如汶川地震中北川極震區(地震烈度達到11-12度,遠超8度大震的水平)仍有部分房屋雖然僅按7度標準設計但構造合理而有較高抗震冗余度,并未在地震中被摧毀,說明在對付超過設防標準之上的罕見概率極震風險時,抗震冗余設計在獲取安全儲備潛力方面有較高性價比,較之其它抗震設計手段更符合綠色建筑節約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理念。
綠色建筑不需嚴格按“極震不倒”標準設計但可通過加強抗震魯棒性來追求“極震不倒”的潛力,從技術上說,抗震冗余設計既可以是簡單參照中國臺灣綠憲章條款而執行正確的結構抗震布局要求,也可能是進行很簡單的多重傳力路徑設置,例如結構設計成多跨形式而非單跨框架,或者教室走廊添加立柱而非懸挑以避免因為某些局部構件的破壞而導致整個結構的倒塌,但抗震冗余設計也有很多新的概念需要建筑師學習掌握以便于方案布置調整,它并非傳統的抗震理論,尤其在防止連續倒塌方面,是當前結構工程領域的研究探索前沿,很多成果誕生于9•11事件之后,但因為專業間信息阻隔尚未被建筑師廣泛認知,因此關于綠色建筑中抗震冗余設計需要建筑師更為主動的融合吸收其它學科的知識元素以確保相關設計創新的安全性。
3.應實現“大震可修”
“大震不倒”確保了人的生命安全,但對建筑而言,可能已經意味著其生命的非正常終止,本次汶川地震中存在著大量未倒但破壞嚴重的房屋被鑒定為無法再用或必須拆除的危房,如綿竹城區占總量30%的房屋屬于未倒但已無修復加固可能的嚴重破壞狀態,這說明僅僅控制建筑大震不倒仍然會造成社會財產的極大損失,這點在發達國家的震害中表現更加突出,傷亡人員極少但大量房屋變形損害使建筑功能喪失卻無法修復(美國洛杉磯1994年北嶺大地震中,因建筑倒塌死亡僅數十人,但數萬間房屋損毀造成的財產損失竟高達300多億美元),因此“大震不倒”未必是匹配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模式,如果從綠色建筑的角度來觀察,可以考慮將“大震不倒”的要求向上進一步提升,盡管一方面提高設防標準意味著使用了更多資源抗震,但也避免了大量綠色建筑經歷地震雖不倒卻被迫等待拆毀的命運,因此這可以看成是全局層面上綠色資源的節約。
傳統的抗震結構在其設計過程中,工程師一般都是依據有關規范的條文要求來保證結構具足夠的承載力和剛度以及一定的延性,其抗震變形控制具有很大不確定性。盡管傳統結構在強震作用下或許能幸免倒塌,但其主要結構構件的破壞或塑性變形將是十分嚴重的,震后要花費極大的代價才能修復甚至根本無法修復,因此以防止倒塌、保證生命安全為目標的傳統抗震結構已遠遠不能滿足現代社會的要求。本次汶川地震再次表明,遵從傳統的結構抗震策略其建筑損傷程度是無法控制的;因此,基于綠色建筑的特殊使命和生命規劃要求,僅僅以“大震不倒”作為其抗震設計目標偏低,而另一方面將綠色建筑整體提升到“大震不壞”也難以被現實經濟水平所承受,因此兩相權衡,針對小概率地震事件的綠色建筑抗震策略可以演化為將耐震門檻限定于“大震可修”水平,既可以避免對不可測事件投入超量資源,也可以保證綠色建筑在大震后至少處于能被加固維修并重新使用的狀態以重續其生命周期。
四、結語
綠色建筑并非天生耐震,盡管其設計宗旨是強調與自然共生,然而綠色建筑大多數并未在抗震設計理念上有專屬性的突破,相反倒是在綠色化設計過程中隱伏了某些抗震目標的不確定性。基于此,作為中國建筑學會在汶川震后所發布專項研究課題的部分內容,本文就綠色建筑的抗震問題展開了一些初步討論,包括綠色建筑耐震性提升的限閾、抗震冗余設計、潛在技術風險和綠色指標評估等多層面內容,期望能以此更清晰地描述綠色建筑所適用的抗震概念和策略,確保綠色建筑比普通建筑更好的地震生存能力和抗震冗余水平;同時論文在確定的耐震性提升限閾內引入了綠色建筑的大震可修概念,試圖探討綠色建筑通過主體和非主體結構的震后功能性態恢復以實現其在小概率災難事件下的壽命保全策略。
http://www.24590.cn/st22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