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配飾氣味性試驗方法
如果汽車的材料散發出味道了,往往就出現問題了,需要及時去處理。下面,我們來給大家介紹一下汽車氣味性的定義、分類、評價及氣味性試驗方法。
汽車氣味性的定義:
所謂氣味,是人的嗅覺器官以空氣為介質對揮發性物質物理性能的嗅覺感知。汽車的氣味性是指材料在規定的溫度和氣候條件存放時釋放出具有明顯可覺察到的揮發性組分的特性。是由于車內各類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揮發出來的小分子,彌散在車內的空氣中,進而被人們的嗅覺器官——鼻子所感知到。
車內氣體的分類及危害:
在車內狹小的幾平方米的密閉空間內聚集著幾百種有機物,主要如下:會讓人感到惡心、頭痛、頭暈、記憶力減退、失眠乏力,更嚴重的還可造成白細胞減少、引起白血病、癌癥等病。澳大利亞聯邦科學與醫學科研部門測試發現,新車出廠后車內有害氣體濃度很高,揮發時間甚至可持續6個月以上。另外,有研究表明,由駕車綜合癥引發的交通事故遠比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引發的事故多,車內空氣污染問題已經影響到駕駛員的AQ駕駛。
散發氣味的主要零部件:
座椅、頂棚、地毯、儀表板、車門護板等。這些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又包含了各類塑料、織物、皮革、油脂及粘膠等,它們所散發出來的氣味也不盡相同,這些氣味混合在一起,所以很難輕易判斷出所聞到氣味的來源。
車內氣體的評價原理及方法:
1、嗅覺原理
車內氣味檢測主要依靠嗅覺器官——鼻子來感受,由檢測者進行主觀評價,得到測量結果。
人類嗅覺感知的機理是: 氣味物質分子在空氣中擴散,由鼻腔收容之后,并與嗅神經相接觸,然后將情報傳達到大腦,于是就產生了氣味感。
2、氣味強度
氣味強度,是將氣味對人的嗅覺器官不同的刺激程度分成若干等級,便于對氣味評價的結果進行量化。例如,6級氣味強度等級表示法,強度等級數值越高,表示刺激程度越強烈。
A、進行評價時,鑒定人員應判斷出氣味是否有干擾性。
a、如無干擾性,則給出1到3之間的分數;
b、如有干擾性,則給出4到6之間的分數;
c、如鑒定人員不能確定4分還是5分恰當時,可以給出中間分數4.5分。
B、鑒定人員先記住分數,等一個檢驗循環結束后才說出分數,記錄者記下分數。記錄中包括鑒定人員姓名和他們評定的分數。
3、評價方法
在車門關閉的情況下,車內各零部件產生的各類揮發物不斷聚集,由于車內腔體體積不變,在經過一段時間之后,揮發物達到平衡(飽和),形成了能夠用于氣味評價的氣體氛圍。當汽車接受陽光照射時,車內環境溫度迅速升高,零部件吸收熱量之后加速揮發,車內空氣中的揮發物濃度增大,氣味強度也相應增大。
在氣味評價過程中,評價人員根據嗅覺感覺到的氣味強度與氣味強度表示法的等級加以比較,確定待測氣體的氣味強度。
氣味評價方法基本都是通過模擬零部件在整車內的揮發狀況,對零部件的氣味進行評價:從被評價零件上取出所需試樣,存放在密封的容器內,在合適溫度下將密封容器存放一段時間,然后由專門的氣味評價人員對容器內的氣味進行主觀評價,然后按照評分等級確定氣味強度,得出具體數值。
試驗儀器:
1、剪刀、工具刀、鋸條(用于試驗樣件的準備工作);
2、可將溫度控制在(40±2)°C、(80±2)°C 的通風保溫箱;
3、試驗器皿采用1L 容量且帶有氣味中和密封和蓋的玻璃容器;
4、試驗器皿在每次試驗之前需清洗,試驗器皿須干凈且氣味中和。
試驗樣品要求:
1、樣件狀態
試樣取自供貨狀態的待測材料或零件,該材料或零件須是在生產下線7日之內。
2、預處理
A、膠水、涂料等液體材料的預處理:
a、樣品送檢前需按照膠水及涂料類液體材料在車內的實際使用狀態,將液體材料均勻噴覆/涂覆在基材(鋁箔紙、金屬板、玻璃板等)上,基材大小為10cm×10cm;
b、若送檢前無法按照A中描述提供樣品,需將樣品在車內的實際工藝使用狀態操作說明(包括材料配比、工藝工程等)及原材料送至測試公司,測試公司需嚴格按照操作說明噴覆/ 涂覆在基材(鋁箔紙、金屬板、玻璃板等)上后安排試驗。
B、其他材料可就其供貨狀態直接進行試驗即可。
3、試樣取樣要求
A、試樣量取決于試樣類別,試樣可分為以下三類:
B、非金屬件中的每一種非金屬材料都應該進行氣味性的測試,可參照附錄A中的要求來進行取樣。
4、試樣準備
A、軟質材料可用剪刀剪出試樣。
B、硬質材料可以用帶鋸機或沖壓裝置切割出試樣。
5、試樣包裝
A、制備好的樣件需用鋁箔紙進行密封,再用干凈的PE袋或保鮮膜包裹,才能送至檢測單位。
B、對于膠水類的樣件,干燥后仍然有粘性,包裝時需用離型紙隔開,再進行鋁箔紙密封。
6、其它要求
如果零部件由多種不同材料組成,應檢測整個復合材料; 如果總成的氣味有問題,則要對每一層材料進行氣味檢測。
氣味性試驗方法:
1、常規測試方法
常規測試方法的原理為:按照適當的取樣方案選取樣品,并按要求進行預處理,然后將樣品置于規定的容器(氣味試驗罐或氣味試驗袋)中密封,加熱加速散發,再將樣品連同容器一起冷卻到嗅聞溫度,由氣味評價員對樣品的氣味等級、氣味類型、嗅聞舒適度及其他項目進行評價。
2、水萃測試
水萃取測試主要用來測試車載空調部件的氣味性,其測試步驟是將樣品加熱散發的氣體循環通過0℃的水,達到要求時間后,取規定體積的水溶液作為測試樣品,再按照常規測試方法做后續測試。
3、整車氣味測試
整車氣味測試是將車輛放置在規定的場地,通常平衡24小時后,氣味工程師依次進入車輛內部嗅聞,對氣味做出評價,還可與零部件的氣味進行對比,找出問題零部件。
氣味性測試試驗過程:
1、存放條件
2、試驗說明
A、受陽光直射的概率較大的非金屬樣件按照溫度為(80 ±2)°C、時間為2h±10min的試驗條件來進行存放,具體的試驗步驟如下:
a、將樣件放在三角架上后,再將三角架放在試驗器皿內;
b、將試驗器皿放進已預熱好的恒溫箱內2小時,恒溫箱的溫度設置在(80±2)°C,試驗器皿要確保密封嚴實;
c、試驗器皿從恒溫箱中取出后先回冷到實驗室溫度(60±5)°C,再進行鑒定。
d、由三位鑒定員鑒定之后再次把容器放至(80±2)°C 的恒溫箱中30min,然后再由其他鑒定員進行鑒定。
B、其他非金屬樣件(詳見附錄A)按照溫度為(40±2)°C、時間為24h±1h的試驗條件來進行存放,
具體的試驗步驟如下:
a、在試驗容器中加入50mL去離子水;
b、將樣件放在三角架上后,再將三角架放在試驗器皿內,以避免與水直接接觸;
c、將試驗器皿放進已預熱好的恒溫箱內24小時,恒溫箱的溫度設置在(40±2)°C,試驗器皿要確保密封嚴實;
d、氣味鑒定員從恒溫箱中取出后試驗器皿直接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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