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廠水質檢測制度
水廠水質檢測制度
- 采樣點
(一)原水采樣點:一級泵房原水進水口。原水水質必須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結合本地區的水源水水質情況,應進行定期、定點、頂項目的監測。當水源水水質發生異常變化時,應根據需要增加監測項目和頻次。
(二)出廠水采樣點:二級泵房出水。凈化工藝中,應在沉淀(澄清池)出水部位、濾池后水部位、送水泵房(出廠干管)等處置工序質量檢測點。
(三)管網水采樣點:城區及郊村隨機采樣。
- 分析項目
常規日檢:余氯、渾濁度、色度、堿度、總硬度、耗氧量、嗅和味、溫度、ph值、肉眼可見物、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糞大腸菌群等指標。
月檢:細菌、大腸菌群、鐵、銅、錳、硫酸鹽、氯化物、揮發酚類、硝酸鹽等指標。
- 出廠水采樣頻率
1、余氯、渾濁度每小時檢測一次,由運行班值班人員負責測定,并做好記錄,化驗人員做好督查工作。
2、余氯、色度、溫度、嗅和味等,每天測四次,由化驗室負責測定。
3、公司能做好的分析指標每月定期檢測一次。
- 監測項目和頻率
(一)對原水中的濁度、ph值、溫度、嗅和味,色度耗氧量等項目每日檢測一次。
(二)管網水、末梢水每月檢測二次,其項目為細菌、大腸菌群、余氯、濁度、色度等。每月檢測鐵、銅、錳、硝酸鹽等23項指標一次。
- 分析化驗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
- 分析化驗標準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838-2002)
- 負責部門和責任人
水質化驗室的責任是水廠廠長,發現水質異常要及時報告公司,查找原因,研究對策,及時處理。水質化驗的監督工作由水廠負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