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污染物源-病原體污染物
閱讀:1125 發布時間:2016-11-14
病原體污染物
生活污水、畜禽飼養場污水以及制革、洗毛、屠宰業和醫院等排出的廢水,常含有各種病原體,如病毒、病菌、寄生蟲。水體受到病原體的污染會傳播疾病,如血吸蟲病、霍亂、傷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歷*流行的瘟疫,有的就是水媒型傳染病。如1848年和1854年英國兩次霍亂流行,死亡萬余人;1892年德國漢堡霍亂流行,死亡750余人,均是水污染引起的。
受病原體污染后的水體,微生物激增,其中許多是致病菌、病蟲卵和病毒,它們往往與其他細菌和大腸桿菌共存,所以通常規定用細菌總數和大腸桿菌指數及菌值數為病原體污染的直接指標。病原體污染的特點是:⑴數量大;⑵分布廣;⑶存活時間較長;⑷繁殖速度快;⑸易產生抗藥性,很難絕滅;⑹傳統的二級生化污水處理及加氯消毒后,某些病原微生物、病毒仍能大量存活。常見的混凝、沉淀、過濾、消毒處理能夠去除水中99%以上病毒,如出水濁度大于0.5度時,仍會伴隨病毒的穿透。病原體污染物可通過多種途徑進入水體,一旦條件適合,就會引起人體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