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污染物-有毒污染物
有毒污染物指的是進入生物體后累積到一定數量能使體液和組織發生生化和生理功能的變化,引起暫時或持久的病理狀態,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質。如重金屬和難分解的有機污染物等。污染物的毒性與攝入機體內的數量有密切關系。同一污染物的毒性也與它的存在形態有密切關系。價態或形態不同,其毒性可以有很大的差異。如Cr(Ⅵ)的毒性比Cr(Ⅲ)大;As(Ⅲ)的毒性比As(Ⅴ)大;甲基汞的毒性比無機汞大得多。另外污染物的毒性還與若干綜合效應有密切關系。從傳統毒理學來看,有毒污染物對生物的綜合效應有三種:⑴相加作用,即兩種以上毒物共存時,其總效果大致是各成分效果之和。⑵協同作用,即兩種以上毒物共存時,一種成分能促進另一種成分毒性急劇增加。如銅、鋅共存時,其毒性為它們單獨存在時的8倍。⑶拮抗作用,兩種以上的毒物共存時,其毒性可以抵消一部分或大部分。如鋅可以抑制鎘的毒性;又如在一定條件下硒對汞能產生拮抗作用。總之,除考慮有毒污染物的含量外,還須考慮它的存在形態和綜合效應,這樣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污染物對水質及人體健康的影響。
有毒污染物主要有以下幾類:⑴重金屬。如汞、鎘、鉻、鉛、釩、鈷、鋇等,其中汞、鎘、鉛危害較大;砷、硒和鈹的毒性也較大。重金屬在自然界中一般不易消失,它們能通過食物鏈而被富集;這類物質除直接作用于人體引起疾病外,某些金屬還可能促進慢性病的發展。⑵無機陰離子,主要是NO2-、F-、CN-離子。NO2-是致癌物質。劇毒物質氰化物主要來自工業廢水排放。⑶有機農藥、多氯聯苯。世界上有機農藥大約6000種,常用的大約有200多種。農藥噴在農田中,經淋溶等作用進入水體,產生污染作用。有機農藥可分為有機磷農藥和有機氯農藥。有機磷農藥的毒性雖大,但一般容易降解,積累性不強,因而對生態系統的影響不明顯;而絕大多數的有機氯農藥,毒性大,幾乎不降解,積累性甚高,對生態系統有顯著影響。多氯聯苯(PCB)是聯苯分子中一部分氫或全部氫被氯取代后所形成的各種異構體混合物的總稱。
多氯聯苯劇毒,脂溶性大,易被生物吸收,化學性質十分穩定,難以和酸、堿、氧化劑等作用,有高度耐熱性,在1000~1400℃高溫下才能*分解,因而在水體和生物中很難降解。⑷致癌物質。致癌物質大體分三類:稠環芳香烴(PAHs),如3,4-苯并芘等;雜環化合物,如黃曲霉素等;芳香胺類,如甲、乙苯胺,聯苯胺等。⑸一般有機物質。如酚類化合物就有2000多種,zui簡單的是苯酚,均為高毒性物質;腈類化合物也有毒性,其中丙烯腈的環境影響zui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