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羅托克電動執行機構,很多人可能會很陌生。它們使用電力來驅動打開、關閉或調節閥門的裝置,是實現閥門程控、自動控制和遠程控制的驅動設備。其運動過程可由行程、扭矩或軸向推力控制。那么我們要如何根據閥門類型選擇合適的執行機構呢?
根據生產過程控制要求確定羅托克電動執行機構的控制方式。
1、可調式(閉環控制)
調節閥電動裝置的執行機構不僅具有開關式一體化結構的功能,而且可以精確控制閥門和調節介質流量。
2、開關式閥門的開關式(開環控制)電動裝置的執行機構一般實現閥門的開啟或關閉控制。閥門要么處于全開位置,要么處于全關位置。這種閥門不需要精確控制介質流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開關閥電動裝置的執行機構由于結構形式的不同,還可以分為分體式結構和一體式結構。這一點在選型時必須說明,否則在現場安裝時經常會與控制系統發生沖突。
根據閥門類型選擇羅托克電動執行機構。
1、直行程(直線運動)適用于單座調節閥、雙座調節閥等。
電動執行器輸出軸的運動是直線運動,不是旋轉。
2、多回轉閥門電動執行器(角度>360度)適用于閘閥、截止閥等。
電動執行器輸出軸的旋轉大于一圈,即大于360度。一般需要多次循環才能實現閥門的啟閉過程控制。
3、角行程閥電動執行器(角度<360度)適用于蝶閥、球閥、旋塞閥等閥門電動裝置執行器輸出軸的旋轉小于一圈,即即小于360度,通常為90度,實現閥門的啟閉過程控制。這種羅托克電動執行機構根據安裝接口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直連式和底座曲柄式。
a、底座曲柄式:是指輸出軸通過曲柄與閥桿連接的形式。
b、直連式:是指閥門電動裝置執行器輸出軸與閥桿直連安裝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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