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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防爆型電動執行機構介紹
一、戶外防爆型電動執行機構,除具有普通戶外型電動裝置的一切特點外,zui主要具有防爆功能,從外觀上看一般有EX防爆標記、殼體較普通戶外型大厚重結實。
可對閥門實行遠控、集控和自動控制。廣泛用于電力、冶金、石油、化工、造紙、污水處理等行業。
我司電動執行機構生產基地揚州 電力設備、環保化工、熱電行業、石油化工、管道工程、水利工程、閥門、風門等行業均有使用。
二、戶外防爆型電動執行機構結構
主要由電動機、減速機構、力矩控制機構、行程控制機構、開度指示機構、手-電動切換機構、手輪及電氣部分組成。其傳動原理如圖所示。
注1:可按用戶要求提供其它轉速:12、18、24、30、36、42、48、60(r/min)
注2:當產品提供四層計數器時,zui大轉圈數為表1圈數*10
三、戶外防爆型電動執行機構工作環境和主要技術參數
2.1 電源:常規,三相380V(50Hz)
特殊,三相660V、415V(50Hz 、60Hz);
單相220V、110V(50Hz 、60Hz)
2.2 工作環境:
2.2.1 環境溫度:-20~+60℃ (特殊訂貨-40~+80℃)。
2.2.2 相對濕度:≤95%(25℃時)
2.2.3防護類型:戶外型用于無易燃、易爆和無腐蝕性介質的場所。隔爆型產品有dⅠ和d ⅡBT4兩種,dⅠ適用于煤礦非采掘工作面;dⅡBT4用于工廠,適用于環境為ⅡA、ⅡB級T1~T4 組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詳見GB3836.1)
2.2.4防護等級:IP55 (特殊訂貨IP65、IP67)。
2.3 工作制:短時10分鐘 (特殊訂貨30分鐘)。
四、補充其它防爆型號:
DZW5-12EB, DZW10-18EB, DZW5-12EB, DZW15-18EB, DZW20-18EB, DZW30-18EB, DZW45-18EB, DZW60-18EB, DZW90-18EB, DZW120-18EB, DZW180-18EB, DZW250-18EB,DZW350-18EB, DZW500-18EB, DZW800-18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