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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爆型電動執行機構類型
有戶外型和隔爆型;
按控制方式分:有常規型、整體型和整體調節型;
常規型的電動執行器是分體化的結構,需要外配控制箱,沒有現場按鈕。
整體型的電動執行器是一體化結構,可以輸入開關量信號,輸出4-20mA信號,有現場按鈕。
調節型電動執行器是一體化結構,可以輸入輸出4-20mA信號,可調節閥門開度大小,從而實現對流量大小的調節。
二.防爆型電動執行機構工作環境和主要技術參數
1 電源:常規,三相380V(50Hz)特殊,三相660V、415V, 單相220V、110V(50Hz 、60Hz)
2 工作環境:
環境溫度:-20~+60℃ (特殊訂貨-40~+80℃)。
相對濕度:≤95%(25℃時)。
三.防爆型電動執行機構整體型與調節型的結構區別
1.1整體型:控制系統與電動裝置集合于一體稱為整體型電動裝置,其電氣部分主要由整體型模塊、按鈕盒、開度表(或數顯指示器)、接觸器等組成,電氣元件安裝在一塊可翻轉的板上,以便對力矩控制機構、行程控制機構、開度指示機構進行調整。按鈕盒上有三個按鈕,中間為現場/遠控轉換按鈕,其左邊為現場關閥按鈕,右邊為現場開閥按鈕,蓋上按鈕盒蓋為遠方控制,遠程為24VD DQW部分回轉電動執行器是一種適用于蝶閥、球閥、旋塞閥和風門等做90度回轉的閥門,它簡稱Q型電裝,是閥門實現開啟、關閉或調節控制的驅動設備。
1.2整體調節型:在整體型基礎上引入調節模塊即形成整體調節型電動裝置,其電氣部分由調節模塊、按鈕盒、開度表(或數顯指示器)、接觸器等組成。可接收和輸出4~20mA標準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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