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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打響“貝爾”牌電動執行器品牌,公司總經理黨昌銀煞費苦心,他認識到如今通用閥門實在無利可圖,由于原材料和各項費用一漲再漲,利潤空間相當有限,如閥門企業管理不善,則將會做得多,虧得多。好在貝爾企業原有技術和設備實力較強,現又依托自己的開發和機電一體化高效益人才隊伍自主研制開發的帶有遙控器等系列智能型閥門電動裝置,且這款電動裝置具有防水、防塵、防爆等各種功能取得省*頒發“科技進步獎”和新產品稱號,有著技術和設備優勢,等是對貝爾電裝質量和服務體系的保證,也使企業在閥門和執行器制造業中成為具有較強實力和富有競爭力的供應商。
一、Z60閥門電動執行器簡介:
閥門電動執行器簡稱為Z型電裝,是閥門實現開啟、關閉或調節控制的驅動設備。Z型電裝適用于閘閥、截止閥、隔膜閥、柱塞閥、節流閥、水閘門等。可用于明桿閥,也可用于暗桿閥。 本系列電裝具有功能全、性能可靠、控制系統*、體積小、重量輕、使用維護方便等特點。可對閥門實行遠控、集控和自動控制。廣泛用于電力、冶金、石油、化工、造紙、污水處理等行業。
二、閥門電動執行器特點:
1.該裝置防塵、防雨、防輕腐蝕、其防護等級為IP55(特殊訂貨IP65、IP67)。
2.轉矩控制機構動作可靠、調節方便、轉矩重復精度高。
3.開向和關向可配裝2至4只微動開關(特殊訂貨)。
4.采用閥門電動裝置三相異步電機,起動轉矩大、轉動慣性小、使用壽命長等特點,F級絕緣。
5.工作制為短時10分鐘(特殊訂貨30分鐘)。
6.配有機械式(常規型)或液晶(常規型無)閥位指示器,可直觀知道閥門的開度大小。
7.采用半自動手-電動切換機構,手動時需要切換手柄,電動時自動復位,結構簡單、工作可靠、操作輕便。在斷電情況下依然可以用手動功能來完成閥門的開啟、關閉或調節。
8.有行程限位和過力矩限位等雙重保護,保障了驅動裝置和閥門的使用安全。
9.供電電源:常規為380V(±10%),50Hz(特殊訂貨三相660V、415V、單相220V、60Hz).
10.防爆標志:ExdIIBT4(常規型不防爆)。
11.環境相對濕度:≤95%(25℃時)。
12.環境溫度:-20~+60℃(特殊訂貨-40~+100℃)。
三、閥門電動執行器接線圖:
四、Z60閥門電動執行器設計標準:
1.常規型閥門電動執行機構的設計標準,*按照JB/T8528-1997《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設計生產,使用于無易燃、無易爆、無腐蝕性介質的環境。
2.隔爆型閥門電動執行機構的設計標準,*按照GB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隔爆型“d”》及JB/T8529-1997《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設計生產,隔爆標志為ExdIIBT4,適用于于II*、IIB級、T1~T4組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