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廠家設計
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水十條”等相關文件也為環境質量改善這一目標規劃出了大致的階段目標:2020、2030、2050年分別實現水環境質量階段性改善,總體性改善以及生態環境質量*。也即一個三步走的路線圖:全面扭轉排污曲線;進入環境自凈能力范圍,環境進入良性軌道;污染問題得到解決,真正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同時也給出了實現這一目標的基本路徑:通過控制各類污染源的污染排放、轉型等措施實現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降低;同時通過海綿城市建設、人工濕地建設等措施,培育和改造水生態空間,實現環境容量的增加。分子減小分母增大,水環境治理實現改善。
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廠家設計
一、實驗室廢水分類
1、實驗室廢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性質,可以分為無機、有機、及含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廢水三大類。
1.1實驗室無機廢水主要含有重金屬(廢液中含鐵、鈷、銅、銀、鎘、鉛、鎵、鉻、鈦、鍺、錫、鋁、鎂、鎳、鋅、銀等)、含砷(廢液中含有AsO32-和AsO43-)、含氰(廢液含有游離氰、氰化合物或絡合氰化合物)、含汞(廢液含有Hg+、Hg2+)、含氟(廢液含有氟酸或氟化物)及酸堿等。
1.2實驗室有機廢水含有常用的有機溶劑、有機酸、醚類、多氯聯苯、有機磷化合物、酚類、石油類、油脂類物質。
1.3實驗室含病原微生物廢水主要是生物實驗室化驗廢水、解剖臺沖洗廢水、生物培養液、培養基和少量實驗器具沖刷水、動物室籠具沖刷廢水。
2、實驗室有機廢水水質特點
實驗室有機廢水常含有有機溶劑,有機酸,醚類,多氯聯苯,有機磷化合物,酚類,石油類,油脂類物質。相比而言,有機廢水比無機廢水污染的范圍更廣,帶來的危害更嚴重。
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廠家設計
二、處理方法
實驗室有機廢水處理方法可以借鑒其它有機廢水的處理。對于有機物濃度高、毒性強、水質水量不穩定的實驗室廢水,生物法處理效果不佳,而物化法對此類廢水的處理表現出明顯的優勢。有機廢水的處理方法主要有物理化學處理法和生物處理法。物化處理法是應用物理化學作用及其原理將廢水中的污染物成分轉化為無害物質,使廢水得到凈化的方法。如光化學混凝法、氧化—吸附法、焚燒法、萃取法、濕式催化氧化法、電化學法和膜分離法等。單獨利用物化法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不僅處理難度大、成本高,并且處理效果也不夠好,一般很少單獨使用。生物處理法是利用生物降解水中的污染物質作為自身的營養和能源,同時使廢水得到凈化的方法。
1、臭氧類氧化法
臭氧*以來就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氧化劑和消毒劑,采用認氧化處理有機廢水反應速度快、無二次污染。能夠氧化單獨作用時難以氧化降解的有機物。
2、多相光催化氧化法
該方法能夠去除許多難降解或用其他方法難以去除的物質,如多氯聯苯、有機磷化合物、多環芳烴等也可以利用此方法去除,大多數有機污染物的去除率可達*。具有能耗低、操作簡便、反應條件溫和、無二次污染等突出優點。
3、Fenton試劑法
用Fenton試劑法處理有機廢水的試驗中,pH可不必調節,硫酸亞鐵(FeSO4)和雙氧水(H2O2)的*用量為115g、410mL,反應時間在30min時,可以達到較好的處理效果,COD去除率達到75%以上。在反應中能產生氧化能力很強的羥基自由基,使有機廢水中的有機物能很快的降解。該工藝具有設備簡單、反應條件溫和、操作方便、等優點,在處理有毒有害難生物降解有機廢水中極有應用潛力,但是該方法處理費用高,只適用于低濃度、少量廢水的處理。
4、濕式氧化技術
濕式氧化,又稱濕式燃燒,是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在高溫高壓的條件下通入空氣,使廢水中的有機污染物被氧化,按處理過程有無催化劑可將其分為濕式空氣氧化和濕式空氣催化氧化兩類。濕式空氣氧化該方法主要用于處理廢水濃度于燃燒處理而言太稀、于生物降解處理而言濃度又太高、或具有較大毒性的廢水。濕式空氣催化氧化法是在傳統的濕式氧化處理工藝中加入適宜的催化劑使氧化反應能在更溫和的條件下和更短的時間內完成。
5、活性炭吸附法
活性炭吸附法多用于去除用生物或物理、化學法不能去除的微量呈溶解狀態的有機物。實驗室濃有機廢水含有大量試驗殘液和廢溶劑,其主要成分為烷烴類、芳香族以及能使液面表面自由能降低很多的物質,且廢水濃度高、量小、呈酸性,很適合用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工藝流程為先經過簡單分離把廢水中的有機相分離出來,再經過活性炭二級吸附,COD的去除率可達到93%,同時活性炭還吸附部分無機重金屬離子。
三、實驗室高濃度有機廢水
實驗室里的高濃度有機廢水要來自對天然植物、動物的沖刷、破壞、獲取有效成分等工序,還有有些來自于失效的有機試劑,具有有機物濃度高,SS高,pH值低,水質改變大等特色。關于高濃度有機廢水的處理,有焚燒法、溶劑萃取法、氧化分解法、水解法以及生物化學處理法等。有機溶劑如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應盡量收回,循環使用。
隨著人們對生活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人類保護環境的意識越來越強,實驗室污水處理也引起了和環保人士的關注,環保總局發出通知,要求自2005年元月l日起,對科研、監測(檢測) 、試驗等實驗室、化驗室、試驗場按照污染源進行管理,納入環境監管范圍。作為環保工作者,我們有必要在保護環境的具體行動中,體現科研技術的力量,為環保事業做出實際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