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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電池回收補貼首現深圳,去年交通擁堵程度四年低
閱讀:1252 發布時間:2019-1-181、深圳首設動力電池回收補貼
近日,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發改委聯合發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簡稱《政策》),共設置了三類補貼政策,包括車輛購置補貼、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及動力電池回收補貼。
對此,深圳明確出臺政策補貼,鼓勵動力電池回收,深圳也因此成為國內設立動力電池回收補貼的城市。
按照《政策》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對按要求專項計提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理資金的,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按程序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貼。
《政策》規定,對于在深圳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企業,包括本地生產企業和外地生產企業在深圳授權的法人銷售企業,應按20元/千瓦時的標準專項計提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理資金。對按要求計提了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理資金的,按經審計確定的金額的50%對企業給予補貼,補貼資金應專項用于動力蓄電池回收。
2018年4月,深圳印發了《深圳市開展國家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監管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2018-2020年)》,目標是到2020年,實現對所有納入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全生命周期監管,建立起完善的動力電池監管回收體系。
點評:早一批電動車搭載電池陸續進入退役期,但動力電池回收系統仍然遲遲不見蹤影。國家在動力電池回收領域出臺的相關政策,不作強制性規定,也是形同虛設。這次深圳出臺的政策,總算邁出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