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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相顯微鏡校準
1.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單目鏡、雙目鏡觀察式及帶有圖像傳感器接收式的金相顯微鏡的校準。
2.引用文件
本規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F1071一2010 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
JB/T 10077一999 金相顯微鏡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規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規范。
3.概述
金相顯微鏡是用于觀察和測量金屬微組織結構的一種光學儀器。根據金相顯微鏡觀察物體圖像的方式,可分為目鏡觀察式和圖像傳感器接收式的金相顯微鏡。
4.計量特性
4.1雙目鏡顯微鏡左右視場中心相對偏差
上下:不大于
左右:外側不大于 0.2 mm;內側不大于0.4 mm。
物鏡放大倍率誤差
物鏡放大倍率最大允許誤差一般不超過士5%。
示值誤差
示值誤差一般不超過表1的規定。
5.校準條件
5.1 環境條件
5.1.1校準金相顯微鏡的室內溫度在(20士5)℃范圍內。
5.1.2校準室內應無影響校準的灰塵、振動和腐蝕性氣體。
5.1.3被校準儀器和校準用標準器在室內連續平衡溫度的時間不少于2h。
5.2 校準用標準器
校準用標準器見表 2。
以上就是關于金相顯微鏡校準的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