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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法水分測定儀檢測
1、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以檢測水分含量為目的的烘干法水分測定儀的檢定(修理后的檢定視同頭一回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烘干法水分測定儀主要對物理形態和化學形態相對穩定的樣品進行水分含量的測定。
2、引用文件
本規程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 98機械天平
JJG 99砝碼
JJG1036電子天平
GB/T 601化學試劑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6682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OIML R59:2006(E)谷物和油籽水分測定儀管心
OIMIL R76:2006(E)(所有部分)自動衡器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規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規程。
3、術語和計量單位
3.1術語
3.1.1水分含量(水分和揮發成分的含量)
樣品烘干前后的質量差與樣品烘干前質量的比值。
注:以百分數表示。
3.1.2 水分含量可讀性
可顯示的水分含量變化的最小增量。
注:以百分數表示。
3.1.3 試樣盤
用于直接承載被測對象的容器。
3.1.4 烘干法
按設定的加熱時間或失水速度,加熱已知質量的被測樣品,通過物理反應,使樣品內的水分蒸發。通過比較加熱前后被測樣品的質量差,以獲得被測樣品的水分含量。
3.1.5 指示溫度
烘干法水分測定儀所顯示的溫度。
3.1.6 升溫時間
從打開烘干法水分測定儀加熱功能開始直到達到預設溫度或者達到熱平衡為止的時間間隔。
3.1.7 失水速度
樣品失去水分的速度,即烘干過程中,單位時間內樣品的質量變化量。
3.l.8 失水速度判定法
判定樣品烘干過程結束的方法,即當樣品的失水速度不大于規定值時,樣品的烘干過程結束。
3.2計量單位
采用的計量單位有:克(g)、毫克(mg)、分(min)、秒(s)、攝氏度(°C)。
4、概述
烘干法水分測定儀(以下簡稱水分測定儀)是基于烘干原理直接對稱量樣品表面分離物或微量水分進行計量分析的儀器。根據計量分析對象的不同,對稱量樣品殘留固體進行計量分析的水分測定儀也稱為含固量分析儀。水分測定儀主要由烘干裝置和稱量裝置兩部分組成。
根據水分測定儀的顯示方式和稱量裝置的不同,目前市場上的水分測定儀可分為以下兩類:
模擬指示水分測定儀一以杠標平衡原理構成,具有微分標尺的機械稱量裝置的水分測定儀。其加熱元件通常為:隧道式烘箱、紅外陶瓷加熱器、石英加熱器等。
數字指示水分測定儀一以數字指示的且具有電子稱量裝置的水分測定儀。其加熱方法為:紅外陶瓷加熱器、石英加熱器、遠紅外加熱器、鹵素燈、激光、微波等。
5計量性能要求
5.1 準確度等級
水分測定儀按其稱量裝置的檢定分度值e和檢定分度數n劃分為表1所示的兩個準確度等級:
水分測定儀精準度等級與稱量裝置的檢定分度值e、檢定分度數n的關系參見表2。
以上就是烘干法水分測定儀檢測的一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