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油品的閃點、燃點與自燃點是油品的安全性指標,是大多數油品的必檢項目之一,為了能更好的進行分析檢測,今天咱們就來說說它們的意義和油品組成之間的關系。
在油品檢測的指標中,有一個重要的指標,那就是閃點。閃點是衡量油品在貯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安全程度的指標,因此做好閃點檢測至關重要。
閃點油品的閃點是預示出現火災和引爆危險程度的指標,采用標準的開口閃點測定儀或閉口閃點測定儀(可點擊進行詳細了解)來進行測定,是評價石油產品安全性的指標。閃點是可燃性液體的蒸氣同空氣的混合氣在臨近火焰時,發生短暫閃火的低溫度。
閃火是微小的爆炸,意味著在此溫度下油品揮發產生的油蒸氣已在空氣中達到爆炸所需的濃度。只有混合氣中可燃性氣體的體積分數達到一定數值時,遇火才能爆炸。濃度過小或過大都不會發生爆炸,這個濃度范圍稱為爆炸界限。在爆炸界限內,可燃氣在混合氣中的低體積分數稱為爆炸下限;最高體積分數稱為爆炸上限。
油品的閃點就是指常壓下,油品蒸氣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下限或爆炸上限的油溫。通常情況下,高沸點油品的閃點為其爆炸下*的油品溫度。因為該溫度下液體油品已有足夠的飽和蒸氣壓,使其在空氣中的含量恰好達到油品的爆炸下限,因此一遇明火立即發生爆炸燃燒。
由于在試驗條件下油品用量很少,著火后瞬間可燃混合氣即已燒盡,所以人們看到的只是短暫的火苗一閃。而低沸點油品,如汽油及易揮發的液態石油產品,在室溫下的油氣濃度已經大大超過其爆炸下限,其閃點實際上是它的爆炸上限的油品溫度。若冷卻以降低汽油的蒸氣壓,也可以測得爆炸下限所對應的閃火溫度。由于閃點是衡量油品在貯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安全程度的指標,所以測定低沸點油品爆炸下限的溫度沒有實際意義。
燃點在測定油品開口閃點后繼續升高溫度,在規定條件下可燃混合氣能被外部火焰點燃,并連續燃燒不少于5秒時的低溫度,稱為燃點,通常稱為開口杯法燃點,是采用標準開口閃點和燃點測定儀進行測定,原則與測定開口閃點一致。閃點低于45℃液體的稱為易燃液體,閃點高于45℃的液體稱為可燃液體。
自燃點將油品加熱到很高的溫度后,再使之與空氣接觸,無需引火點燃,油品即因劇烈氧化而產生火焰自行燃燒,這就是油品的自燃現象,能發生自燃的低油溫,稱為自燃點。用標準的自燃點測定儀進行測定。
各類油品的閃點、燃點和自燃點的大致范圍如下表:
三者的組成關系
1.與化學組成有關通常情況下,烷烴比芳烴容易氧化,故含烷烴多的油品自燃點比較低,但其閃點卻比粘度相同而含環烷烴和芳烴較多的油品高。在同類烴中,隨相對分子質量增大,自燃點降低,而閃點和燃點增高。對碳原子數相同的烴類,自燃點的順序為:烷烴<環烷烴,烯烴<芳烴;嫩點的順序正好相反:烷烴>環烷烴,烯烴>芳烴。
2.與餾分組成有關油品的閃點與其蒸氣壓有關,亦與其餾分組成有關,油品的沸點越高、餾分越重、相對分子質量越大,其閃點越高。反之,油品的沸點越低,餾分越輕,相對分子質量越小,越易揮發,其閃點和燃點越低。油品閃點和燃點的高低取決于低沸點烴類含量,烷烴的閃點比對應的烯烴要高。
3.油品閃點的高低取決于油品中沸點低的那部分烴類的含量。當有極少量輕油混入到高沸點油品中時,就能引起閃點顯著降低。例如,某潤滑油中摻入1%的汽油,閃點可從200℃降至170℃。正是由于這一原因,原油的閃點是很低的,它和低閃點油品一起被列人易燃物品之中。與燃點相反,油品的沸點越低,越不易自燃,其自燃點就越高;反之,自燃點越低。對同一烴類:沸點越高其燃點越高;沸點越高其自燃點反而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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