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采樣檢驗是進行食品衛生質量鑒定,說明食品是否遭受污染,以及污染的來源、途徑、種類和危害,以便進行食品衛生的指導、監督、管理和科學研究的重要依據和手段。
樣品的要求
1.采樣應注意樣品的生產日期、批號、代表性和均勻性(摻偽食品和食物中毒樣品除外)。采集的數量應能反映該食品的衛生質量和滿足檢驗項目對樣品量的需要,一式三份,供檢驗、復檢、復驗、備查或仲裁,一般散裝樣品每份不少于0.5kg。
2.采樣容器根據檢驗項目,選用硬質玻璃瓶或聚乙烯制品。
3.摻偽食品和食物中毒的樣品采集,要具有典型性。
4.檢驗后的樣品保存:一般樣品在檢驗結束后,應保留一個月,以備需要時復檢。易變質食品不予保留,保存時應加封并盡量保持原狀。檢驗取樣一般皆系指取可食部分,以所檢驗的樣品計算。
采樣的注意事項
1.一切采樣器具、包裝等都應清潔,不應將任何有害物質帶入樣品中。供微生物檢驗用的樣品,應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
2. 采樣后應認真填寫采樣記錄單,盛裝樣品的器具上要貼牢標簽,注明樣品名稱、采樣地點、采樣日期、樣品批號、采樣方法、采樣數量、分析項目及采樣人。
3. 樣品采集完后,應在4h之內迅速送往檢測室進行分析檢測,以免發生變化。
4. 保持樣品原有微生物狀況和理化指標,在進行檢測之前樣品不得被污染,不得發生變化。例如,作黃曲霉毒素B1測定的樣品,要避免陽光、紫外燈照射,以免黃曲霉毒素B1發生分解。
相關產品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