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驗樣品的預處理
②防塵試驗是外殼防護的一部分,通常與防水試驗連在一起,在防水試驗后執行,一定要等樣品干燥后才能放入沙塵箱。
③如果試驗樣品沒有規定預處理條件,則應按GB/T 2423.37規定,將樣品在下述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2h以上:
溫度:+15℃~+35℃
相對濕度:45%RH~75%RH
大氣壓力:80kPa~106kPa
2、試驗樣品的放置
①將預處理完成的無包裝的試驗樣品放入防塵試驗箱的工作空間內,除非試驗樣品另有規定,否則,樣品在試驗過程中不通電不工作。
②試驗樣品的體積不得超過防塵試驗箱的有效工作空間的三分之一,各試驗樣品之間及與沙塵箱壁的距離≮100mm。
3、抽真空
①IP5X(類型一):正常使用時殼內氣壓低于周圍大氣壓的類型一試驗樣品外殼,應在緊靠易損部件的位置設置抽氣孔,并用軟管將試驗樣品上的抽氣孔與真空系統的抽氣口連接起來。
②IP5X(類型二):外殼內氣壓與周圍大氣壓力相同。
③IPX6:不論試驗樣品是類型一還是類型二的外殼,都要抽真空。
4、沙塵的用量
每立方米防塵試驗箱容積為2kg干燥滑石粉。
5、關好防塵試驗箱門
檢查防塵試驗箱的密封性,保證其內部試驗灰塵不能外逸。
6、開始試驗
①對于需要抽真空的試驗樣品,開始試驗時,同時開動鼓風機及真空抽氣系統,調節閥門,使真空度和空氣流量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要求。
②對于不需要抽真空的試驗樣品,只開鼓風機,不開真空系統。
7、試驗結束
①如果試驗樣品技術要求有中間檢測,則在試驗達到規定的時間后,停止真空系統的鼓風機,待灰塵*全沉降后,打開試驗箱的箱門,在不取出試驗樣品的情況下進行中間檢測。
②無中間檢測要求的試驗樣品,當試驗時間或抽氣量達到要求后,停止真空系統和鼓風機工作,待粉塵完*沉降后,取出樣品后,在預處理環境條件下放置1~2h。
8、最后檢測
①檢查試驗樣品外殼內進入粉塵的量和粉塵沉降的位置。
②按照試驗樣品要求檢查(如:電氣、機械性能等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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