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分級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技術指南 水泥工業(征求意見稿)》發布
為實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和重污染天氣差異化管控,推動促進污染減排和行業高質量發展雙贏,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生態環境部編制了《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減 排措施制訂技術指南 水泥工業》,現公開征求意見
2022 年 5 月,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開展 2022 年度第二批國家生態環境標準項目實 施工作的通知》(環辦法規函〔2022〕205 號),將《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減 排措施制訂技術指南 水泥工業》(以下簡稱《水泥工業標準》)列入實施計劃,由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組織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中國水 泥協會、河北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等單位組建標準編制組。
近日,文件已編制完成,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標準規定了水泥工業企業績效分級的差異化指標、重污染天氣的減排措施與核查方法;適用于水泥工業企業績效分級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也可作為水泥工業企業提升全過程污 染防治水平選擇的參考。
多年來,我國水泥產量占世界水泥總產量的 50%以上。在“雙碳”目標的指引下,水泥 行業積極實施節能減排,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但與此同時,產能過剩、能效水平偏低、 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等問題仍然存在,困擾著水泥行業的綠色低碳轉型。
當前,水泥行業正在力爭實現提前碳達峰,并降低碳排放強度控制碳達峰的峰值,這 給水泥行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帶來了新的機遇。但與此同時,水泥行業減污降碳工作中面 臨的巨大挑戰,也不容忽視。從排放總量來看,水泥行業仍是大氣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溫 室氣體排放的重點行業之一。
本標準將 A 級企業的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的氨逃逸從≤5mg/m3 調整到 ≤8mg/m3 ;對 A、B、C 級烘干系統要求利用水泥窯余熱,PM、SO2、NOx 排放濃度與窯 頭或窯尾煙氣限值要求相同。 本標準還增加了績效企業獨立熱源烘干機、烘干磨熱源 SO2 排放濃度要求,明確了 采用天然氣鍋爐和采用熱風爐為熱源的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和基準含氧量要求。
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是指所有生產環節(破碎、粉磨、配料、熟料煅燒、烘干、協同處置等,以及原燃料和產品儲存運輸)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要求。具體如下:
(一)有組織排放。
在基準含氧量10%的條件下,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氨等表中未作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標準執行。達到超低排放的水泥企業每月生產時間至少95%以上時段排放濃度小時均值滿足上述要求。
(二)無組織排放。
物料儲存、物料輸送、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源,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采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控制設施,按照“應收盡收”原則合理配置廢氣收集設施,優化收集風量。無組織排放控制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正常運行,產塵點及生產設施無可見煙粉塵外逸,廠區整潔無積塵。
鼓勵采用全封閉機械化料場、筒倉、圓庫等物料儲存方式。優化工藝流程,減少轉運環節,降低物料落差,縮短運輸距離。推進水泥企業礦山生態修復和綠色礦山建設。
(三)清潔運輸。
原燃料運輸采用鐵路、水路、管道、管狀帶式輸送機、皮帶通廊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0%;達不到的企業,汽車運輸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
產品運輸優先采用清潔運輸方式,汽車運輸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2025年底前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比例不低于60%)。
廠內使用新能源運輸車輛(2025年底前可采用國六排放標準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原則上采用新能源,或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2025年底前可采用國三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
建設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配備專職人員加強運輸管理,建立進出廠運輸車輛、廠內運輸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子臺賬。
(四)監測與監控。
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業,應全面加強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過程監控和視頻監控設施建設,開展評估監測,以證明能穩定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同時,應按照水泥工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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