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酚測定儀使用說明書
1、應用領域
適用于受污染的生活飲用水、水源水和蒸餾后的污水中揮發酚的定量測定。
2、技術指標
● 測定下限:0.10 mg/L
● 測定范圍:0.10~5.00mg/L
● 精 度:5 %
● 測量方法:國標方法(GB/T5750.4-2006)4-氨基安替吡啉直接光度法
● 光 源:波長為520nm
3、所需試劑 試劑訂貨號: 4S103SK-2-1
● 去離子水或蒸餾水
● 揮發酚試劑(一)
● 揮發酚試劑(二):一支固體粉末(塑料管)與液體(塑料方瓶)混和。
● 揮發酚試劑(三):一支固體粉末(塑料管)與液體(塑料方瓶)混和。
● 揮發酚試劑(二)和試劑(三)的使用和保存:
反復捏壓揮發酚試劑(二)管的大肚端,使其中的固體粉末全部潤洗至揮發酚試劑(二)瓶中的溶液中,然后搖勻使固體粉末充分溶解混勻;揮發酚試劑(三)配制方法與試劑(二)相同。揮發酚試劑(二)和揮發酚試劑(三)需要臨用前現配,混合后的試劑每次在使用后需避光保存在冰箱中,半年內有效。
4、操作步驟
● 配制揮發酚試劑(二)和(三),如果已經配好,直接進行下面操作。
● 樣品測定:用3mL塑料吸管移取蒸餾水和被測樣品分別至空白比色瓶和樣品比色瓶的5mL刻線處,然后再向空白比色瓶和樣品比色瓶中加入揮發酚試劑(一)各0.1mL,搖勻,加入揮發酚試劑(二)各0.2mL,搖勻,加入揮發酚試劑(三)各0.2mL,分別旋緊比色瓶定位器,搖勻,擦凈比色瓶外壁,將空白比色瓶放入比色槽中鎖定,靜置顯色10分鐘。
● 按“開/關"鍵開機,儀器顯示“----",表示處于待機狀態。
● 按“調零"鍵進行空白測量,儀器顯示“0.00",表示校零完成。
● 取出空白比色瓶,將樣品比色瓶放入比色瓶槽中鎖定。
● 按“濃度"鍵進行樣品測量,儀器上顯示的數值即為被測樣品中揮發酚的濃度。
5、結果判定
5.1當樣品比色瓶中溶液顏色為紅色時,表明被測樣品中可能含有揮發性酚類,而且顏色越深,說明其含量越高。
5.2根據所測結果與相關國家標準進行比較,判斷樣品中揮發酚是否符合國家
標準。附錄2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和附錄3城市供水水質標準(CJ/T206-2005)可供參考。
6、干擾
● 含有渾濁固體物或較深顏色的污水不適于直接檢測,必須按國標蒸餾處理后再進行檢測。
● 氧化劑(如有效氯)、油類、甲醛、硫化物芳香胺類和亞硫酸鹽等有機或無機還原性物質干擾測定。
7、注意事項
● 本法只適用于受污染的生活飲用水、水源水和蒸餾后的污水中揮發酚的含量大于0.10mg/L現場快速定量測定。
● 水樣中揮發酚的含量小于0.10mg/L時,用戶應按國標GB/T5750.4-2006氨基安替吡啉萃取法進行樣品蒸餾、萃取等操作方法;用戶自備該方法所需的器具、試劑和標準溶液;在使用本儀器提供的自建工作曲線功能時,可在廠家指導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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