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上海漢衡稱重設備有限公司>>技術文章>>衡器計重需要達到什么樣的要求
根據不同商品分別采取不同的衡器,如天平、臺秤、軌道衡、地中衡、料斗秤等進行計重,稱為衡器計重。各種衡器都經計量部門鑒定合格后并在有效期內使用。選用衡器還應適合所稱商品重量,恰當的衡量值掌握在250d到z大稱量值之間(d為衡器的z小分度值),以確保計量結果的準確性。
由于衡器的精度有技術上的限制,加上局限性和稱重時環境條件影響,衡器所得的重量結果往往不能反映真值。因此,在貿易中對衡器計重的結果允許有一D的合理誤差。檢驗部門規定衡器計重的允許誤差為不超過實衡結果的+0.2%。根據定量包裝商品、固定凈重商品、標明重量商品、銷售小包裝商品、非規格重量商品以及散裝商品等不同包裝類別和不同的具體情況,分別采取監視衡重、抽查復衡、全部衡重等方式進行重量鑒定。
外貿合同規定以公量、干態重量計價的商品,要在計重的同時抽取樣品化驗其水分,計算其合同要求的商品重量。例如棉花、羊毛、生絲等商品,一般要以干凈重和標準回潮率核算公量。
一般包裝商品的衡器計重,應檢驗其毛重和皮重,計算出凈重。皮重就是指包裝材料的重量,皮重的計算方法有下列各種:
⑴實際皮重,即包裝材料的實際重量。
⑵平均皮重,即從整批商品中抽取若干件的包裝材料,稱其重量以其平均數作為每件的皮重,乘以總件數即為全部商品的總皮重。
⑶習慣皮重,即某些商品的包裝材料和包裝方法已為買賣雙方確認,對其重量的估計也為各方g認,則不必再行逐只回皮。
⑷約定皮重,即不經過實際衡重,而是雙方同意的重量,稱作約定皮重。毛重減去皮重,即不帶包裝材料的商品重量就是凈重。有些商品其包裝材料與本身不便分別計重或二者的價值相當而不必各自計重,如卷筒紙等,在買賣時是以毛重計價,這種稱為“毛凈重"。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以上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負責,化工儀器網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