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應用領域 | 化工,生物產業(yè),石油,制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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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應設置原料間,制作間,半成品存放間,灌裝間,存放間,包裝間,容器清潔、干燥、辦公室、倉庫,檢驗室,消毒、更衣室,緩沖區(qū)等,防止交叉污染。
參考價 | ¥1800 |
訂貨量 | 1平米 |
更新時間:2020-03-20 12:54:05瀏覽次數(shù):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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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銀江實驗室設備技術有限公司建議化妝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產品必須使用單獨生產車間。生產車間地面應當平整、耐磨、防滑、滲水,便于清潔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區(qū)地面應當有坡度,不積水,在低處設置潔凈地漏。制作、灌裝、包裝間總面積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積不得小于4平方米,車間凈高不得小于2.5米。
采用空氣凈化裝置的生產車間,其進風口應當遠離排風口,進風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線消毒的,紫外線消毒燈的強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設置,離地2.0米吊裝。
生產車間空氣中細菌總數(shù)不得超過1000個/立方米。
含菌空氣在化妝品的制造、靜置、灌裝、包裝等環(huán)節(jié)極易對產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妝品生產企業(yè)衛(wèi)生規(guī)范》要求:生產車間空氣中細菌總數(shù)不得超過1000個/立方米,同時,半成品儲存間、灌裝間、清潔容器儲存間、更衣室及其緩沖區(qū)必須有空氣凈化或者空氣消毒設施。
廣州實驗室化妝品凈化車間裝修
化驗室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