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2江西貨源藥用蜂蠟
12222江西貨源藥用蜂蠟
本品為蜜蜂科昆蟲中華蜜蜂Apis cerana Fabricius或意大利蜂Apis mellifera Linnaeus分泌的蠟。將蜂巢置水中加熱,濾過,冷凝取蠟或再精制而成。 【性狀】本品為不規則團塊,大小不一。呈黃色、淡黃棕色或黃白色,不透明或微透明,表面光滑。體較輕,蠟質,斷面砂粒狀,用手搓捏能軟化。有蜂蜜樣香氣,味微甘。 【性味與歸經】甘,微溫。歸脾經。 【功能與主治】解毒,斂瘡,生肌,止痛。外用于潰瘍不斂,臁瘡糜爛,外傷破潰,燒燙傷。 【用法與用量】外用適量,熔化敷患處;常作成藥賦型劑及油膏基質。 【貯藏】置陰涼處,防熱。
按給藥途徑分 可分為口服、注射、黏膜、經皮或局部給藥、經鼻或吸入給藥和眼部給藥等。
同一藥用輔料可用于不同給藥途徑,不同劑型,且有不同的用途。
藥用輔料在生產、貯存和應用中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生產藥品所用的輔料必須符合藥用要求,即經論證確認生產用原料符合要求、符合藥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和供應鏈安全。
二、藥用輔料應在使用途徑和使用量下經合理評估后,對人體無毒害作用;化學性質穩定,不易受溫度、pH值、光線、保存時間等的影響;與主藥無配伍禁忌,一般情況下不影響主藥的劑量、療效和制劑主成分的檢驗,尤其不影響安全性;且應選擇功能性符合要求的輔料,經篩選盡可能用較小的用量發揮較大的作用。
三、藥用輔料的國家標準應建立在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認的生產條件、生產工藝以及原材料的來源等基礎上,按照藥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進行生產,上述影響因素任何之一發生變化,均應重新驗證,確認藥用輔料標準的適用性。